單一物(德語:Einfache Sachen)為各構成部分已喪失各自的個性,而外觀形態上能獨立成為一體的物[1]。單一物的所有權存在於物之整體,交易時須以整體為交易標的 [2],單一物的其中一部份,原則上不能獨立為交易標的。可分為出自自然者,如牛一隻、馬一隻等;出自於人為者,如書一冊、房屋一棟;出自社會觀念者,如一雙鞋、一雙手套[2][3]等屬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