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物(德語:Substanz,法語:chose originaire)又稱母物[1],為能產生孳息的標的物或法律關係[2],如生蛋的母雞、生產果實的果樹、因法律關係能產生利息的本金等均屬之。[3]
而原物主義源自羅馬法,指原物所有人有權收取孳息,現行法律也採原物主義[4][1],但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時,非原物所有人則能收取孳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