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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特別高等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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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名 | とくべつこうとうけいさ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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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文式罗马字 | Tokubetsu Kōtō Keisats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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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高等警察,簡稱特高警察、特高課或特高,是日本帝國的秘密警察組織,以維持治安為目的,打擊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等危害社會體制活動的思想,也保障國內安全。特高警察之職能大概相似於美國聯邦調查局,負責政治團體的調查工作,這種分法來自德國與法國行政法用語。
1910年8月21日,內務省警視廳設立特別高等課,監控社會運動。1925年,《治安維持法》施行,是特高警察的執法依據。1932年6月,警視廳特別高等課昇格為特殊高等部。
第二次中日战争前,日本驻中華民國各领事馆均设有警察署,内设特高课。后来特高警察也被设立在占领区宪兵队内,归军部领导[1]。
1945年10月4日,駐日盟軍總司令部(GHQ)發出指令,要求廢止《治安維持法》。1945年10月15日,币原内阁发布昭和20年勅令第575号,废止《治安维持法》;同时,特高警察也被命令立即解散,戰後組織與任務改由警視廳公安部所繼承。
事件
參見
參考文獻
- ^ 米彦军:《日本特高课述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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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包含屬地、租借地和國際聯盟託管地。
- 2:「外地」之概念出於《共通法》第一條「於本法稱地域,謂内地、朝鮮、臺灣,又關東州。前項之内地,包含樺太」。
- 3:根據《敕令第124号關於樺太之郡町村編制件》編入為外地,直到1942年才因畫歸日本內務省管轄且適用國內法從而成為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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