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汝懋(?—?),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
生平
張元忭子,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休宁县知县,泰昌元年十月考选授试御史,天啓元年三月补福建道御史,六年巡按江西,言钱粮之弊。天啓七年三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八月以殿工加賞。魏忠贤被诛杀,张汝懋以赞导、诬参樊尚燝、房可壮、杨嘉祚追赃,崇祯元年八月被免职闲住,二年入逆案削籍。
兄張汝霖,万历二十二年举人,二十三年进士。汝懋女张氏,庠生陈至谦妻,侍御陳煃之媳,嫁谦年二十三而卒,子锡琦甫七岁,后乃课子游庠,且存心恺悌,舍槥数百以恤道殣,乡里欲呈三院候旌表,氏亟止之,曰:鹜名非妇所宜。年六十四岁卒[1]。
参考文献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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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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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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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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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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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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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賜進士出身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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