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艮第尼德兰(荷蘭語:Bourgondische Nederlanden;法語:Pays-Bas bourguignons;拉丁語:Burgundiae Belgicae),即勃艮第低地国家,是一系列神聖羅馬帝國以及法蘭西王國的低地地区领土,于公元1384年到公元1482年由瓦卢瓦王朝的勃艮第公爵家族统治,即是勃艮第诸领地的北方部分。其后,低地国家转由哈布斯堡王朝继承。今日的低地國地區包含了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全境,外加法國北部的一部分,追本溯源可知自勃艮第公國統治了這塊地區才有之後的歷史流變。
公元1384年,領有勃艮第領地的佛蘭德公國路易二世過世。法国国王约翰二世的第四子,即菲利普二世,被其父封為勃艮第公爵,开创法國華洛亞王朝的勃艮第分支。佛兰德公國的女性繼承人佛蘭德的瑪格莉特三世,早在公元1369年嫁給菲利普二世,因此他確立勃艮第的首府位於第戎,並且把佛蘭德地區併入勃艮第公國的領地,低地國家從此進入勃艮地統治的時代。
在之後的數十年,勃艮第大舉取得神聖羅馬帝國在低地國的領土。在菲利普三世主政時期,他利用聯姻、戰爭等手段大大擴張了勃艮第公國的勢力,特別是整個吞併了低地國家。從1428年到1443年,他相繼吞併了屬於低地國家的埃諾、荷蘭、布拉班特、林堡、盧森堡等伯國;低地國家成為勃艮第的經濟支柱。公元1463年菲利普三世首次在尼德蘭召開了三級會議。從此勃艮第公國的政治中心已經實際從第戎轉移至尼德蘭。
公元1477年查理公爵在南錫戰役陣亡,然而在其臨終前並未留下男性繼承人。法王路易十一世利用勃艮第公国不承认女性继承权,把勃艮第的大部分領土收歸為法國的領地。而查理之女瑪麗在查理未亡時已經嫁給奧地利大公馬克西米連,使哈布斯堡家族獲得勃艮第殘餘的領地,包含尼德蘭地區的低地國家也隨之併入哈布斯堡家族的領土。
此舉不難想像會和法國產生衝突,公元1479年雙方在法國北方爆發衝突,奧地利獲勝,然而他們只取得佛蘭德地區為止,公元1482年雙方簽訂《阿拉斯条约》並且停戰。之後,瑪麗去世,玛丽之子菲利普一世在其父的安排開始接管勃艮第遺產,並在公元1492年他和卡斯蒂利亞的公主胡安娜結婚,之後他從既有的領地尼德蘭進軍伊比利半島,並擔任卡斯蒂利亞國王,最後終於統一西班牙。
以下是統治過尼德蘭的勃艮第公爵:
尼德蘭地區有著各個自治城市和主教管理,在地方事務上有強勢的地方派系,以致於獨立的意識逐漸崛起,不同的稅制、度量衡使得地方權力的被限制,公爵在嘗試擴大在此地的控制力時,往往和獨立的市鎮以及支持獨立的貴族發生血腥衝突。因此勃艮第公國在尼德蘭的領地設有一個現代化的中央政府,這個政府設置三級會議(仿效法國的三級會議)。而菲利普三世在擴展自己對南尼德蘭的控制時,便使布魯塞爾等城市納為自己的控制下,並藉著議會的力量控制改變傳統獨立城市的地位,以及控制該地區的經濟狀況。
公元1464年1月9日,首次的議會在布魯日召開,與會者有布拉班特公国、佛兰德伯国、里尔、杜埃、奥尔希(英语:Walloon Flanders)、阿圖瓦伯國、荷兰伯国、泽兰伯国、那慕尔伯国、梅赫伦领地(英语:Lordship of Mechelen)等。
從公元1441年菲利普三世掌握布魯塞爾後,布魯日成為商業的中心,然而在15世紀的80年代這座城是因為港口淤積而結束經濟霸權,菲利普轉而贊助文學以及繪畫領域,大幅提升該地的文藝層次。
公元1491年到公元1492年荷蘭爆發農民起義,這次革命由薩克遜公爵亞伯特三世率領的軍隊所鎮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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