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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省斋」。
劉良璧(?—?),字省齋,湖南衡陽人,清朝官員。雍正二年進士,歷任連江縣知縣、諸羅縣知縣、龍溪縣官員、漳州海防同知、臺灣知府、代理福建分巡台灣道、分巡臺灣道、補興泉永道。年老致仕,卒於家。
生平
劉良璧為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舉人,雍正二年(1724年)進士。雍正五年(1727年)由連江縣知縣轉諸羅縣知縣,雍正九年(1731年)調龍溪縣,乾隆二年(1737年)由漳州海防同知陞任臺灣知府,乾隆四年(1739年)短暫代理福建分巡台灣道。乾隆五年(1740年)因積極調停處理泉漳械鬥頗有功績,正式任分巡臺灣道。乾隆十二年(1747年)補興泉永道。後以老告歸,卒於家。
著作
劉氏在臺近十一年,細致研究當地風土,乾隆五年(1740年)主持編修《重修福建臺灣府志》二十卷。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張炳楠(監修),李汝和(主修),《台灣省通志》,台灣省政府,1961年。
- 李騰嶽等(監修),王詩琅(纂修),1981年,《台灣省通志稿—人物志》,台北市,成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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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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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8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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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1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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