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個別教會(英語:Autonomous particular Churches)也被稱為自治教會(英語:sui iuris Churches)。這是指地方個別教會聚集在一起,並共享同一個特定的禮儀、神學和規範傳統。他們也被稱為個別教會或禮儀(英語:particular Churches or rites)[2]。 最大的自治個別教會是拉丁禮教會(英語:Latin Church)。其他的有東儀天主教會(英語:Eastern Catholic Churches)。而在東儀天主教會中一些較大的自治教會是擁有自己的宗主教和大總主教。
羅馬中央地方教會
羅馬教廷被視為中央地方教會(英語:The central local Church)。其羅馬教區主教,即教宗被認為是一個獨特的存在,並被認為是聖伯多祿宗徒之位的後繼者。引用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的文件《教会宪章》(Lumen Gentium),的天主教教理指出:「教宗——羅馬主教和聖伯多祿的繼承者,‘對主教們和信友群眾,是一個永久性的、可見的統一中心和基礎’。」[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