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丹麥關係 (丹麥語 :Forholdet mellem Danmark–Republikken Kina ),是指中華民國 與丹麥王國 之間的關係。1913-1950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 但曾經中斷,二次斷交後直至1980年代,於對方首都 互設具大使館功能 的代表機構。雙方也以民間性質在經濟、商業、學術以及文化等領域合作往來。
政治
外交
1913年10月6日,丹麥外交承認 中華民國北洋政府 ,於首都哥本哈根 設立中華民國駐丹麥王國公使館 、於首都北京 設立丹麥王國駐中華民國公使館 ,並互派公使 。丹麥公使由駐前大清 公使阿列斐(Preben F. Ahlefeldt-Laurvig)繼續擔任。
1928年12月12日,隨著國民革命軍北伐 幾近尾聲,丹麥外交承認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
1941年8月16日,丹麥承認汪精衛政權 與满洲国 ,20日兩國斷交,9月7日關閉公使館。丹麥駐汪精衛政權公使由原駐中華民國公使高霖(Hialmar Collin)繼續擔任。
1946年5月20日,簽署《中丹新約》並復交。1947年11月,復設公使館。
1950年1月9日,丹麥成為首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北歐國家 。[ 6] 1月14日,兩國再次斷交。[ 7]
2004年4月27日,丹麥國會 外交委員會主席麥森 主持「北歐五國 台灣議題會議」(Nordic Conference on Taiwan),會中與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 舉行視訊會議 ,並宣布成立「友台小組」。[ 8] [ 9] 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嚴重違反歐洲聯盟 以及丹麥的「一個中國 」政策,表示抗議以及憤怒。[ 10]
2020年5月20日,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連任就職 ,丹麥國會副議長柯斯加 ,以及前丹麥首相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秘書長拉斯穆森 表達祝賀。[ 11] 6月19日,蔡英文應拉斯穆森創辦的民主联盟基金会 邀請,參與哥本哈根民主高峰會 發表視訊演說,直言「民主就是我們的DNA 」,對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 ,強調防疫無需犧牲民主原則。[ 12]
關於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 ,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其中包括丹麥 。
1971年10月25日,丹麥於聯合國大會 投票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 。[ 13]
1996年1月12日,丹麥 、挪威 、瑞典 等友台國會議員 在哥本哈根集會,舉行支持中華民國會議、聲援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 ,會中並通過《哥本哈根宣言》。[ 14]
2003年5月11日,第3大黨的丹麥人民黨 主席柯斯加 表示:「丹麥國會與臺灣之間的往來有助於兩國在於文化上見解的增長。」丹麥人民黨亦支持中華民國以「臺灣 」名義加入聯合國 [ 15] 以及世界衛生組織 (WHO)。[ 16]
2008年1月,世界衛生組織執行委員會在瑞士日內瓦 舉行。中華民國的邦交國 提出「要求世界衛生組織與尚未獲納入國際衛生條例 2005之國家、地區及領土就國際衛生條例2005之執行建立直接溝通與聯繫」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另提出修正案,並以25國贊成、3國反對、5國棄權(包括丹麥)、1國缺席通過,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所提議案則不交付表決。[ 17]
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方第15屆會議 ,台灣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邱文彥 、工業技術研究院 副院長等人前往參與。[ 18]
2019年5月,曾擔任丹麥首相、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秘書長的拉斯穆森 ,與歐洲自由民主聯盟黨主席範巴倫 、丹麥前內政暨衛生部長哈德 ,以及法國 、英國 、德國國會 友臺小組主席,聯名投書英國《每日電訊報 》,直指面對伊波拉病毒 肆虐,有能力協助對抗疫情,且身為全球第22大經濟體 的臺灣,絕不應該被排除在世界衛生組織之外;[ 19] 7月,拉斯穆森再次投書英國《衛報 》發表名為「香港 證實中國是民主威脅 歐洲現在必須捍衛台灣[ 註 2] 」的文章,表示中國對香港民主運動的鎮壓 ,看到中國與民主無法共容,呼籲歐盟領導階層應該放棄迎合中國,維護台灣民主體制。歐盟新領導階層應該與台灣領導人 會面,並繼續推進投資夥伴關係,當中國打壓台灣時,歐盟不應該保持沉默,否則歐盟聲稱其外交政策 建立在價值觀之上,將淪為空洞的口號。歐洲應該支持台灣,把其當作民主社會的正式成員,在一個全球相互依存的世界中,如果歐洲不能在東亞及其它地區捍衛歐洲的價值觀,最終會導致歐洲自己的民主價值觀被侵蝕。[ 20]
2021年4月,丹麥國會通過支持台灣重新加入世界卫生大会 (WHA)決議文。[ 21] 5月,國會副議長柯斯加 以及歐洲近30國、共計1,084名國會議員,聯名致函世界衛生組織(WHO)幹事長谭德塞 ,支持台灣出席WHO與WHA的會議、機制與活動。[ 22]
2022年3月,丹麥國會以10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支持台灣參與WHA,獲得观察员身份 決議文。[ 21]
人員互訪(1988年至今)
僅列舉部分名單:
中華民國:總統府副秘書長蘇起 [ 14] 、國民大會議長錢復 [ 23] 、考試院長關中 [ 24] 、教育部長杜正勝 [ 9] 、蔣偉寧 [ 25] 、外交部長吳釗燮 [ 26] 、外交部常務次長史亞平 [ 25] 、經濟部政務次長林聖忠 [ 27] 、沈榮津 [ 28] 、經濟部常務次長王美花 [ 29] 、主計處主計長韋端 [ 30] 、環境保護署長沈世宏 [ 24] 、李應元 [ 31] 、衛生署長邱文達 [ 25]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焦仁和 [ 30]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 29] 、經濟部能源署長游振偉[ 29]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長劉明忠[ 29] 、經濟部水利署長賴建信[ 29] 、高雄市長陳菊 [ 7] 。
丹麥:國會副議長內爾高 [ 32] [ 33] 、歐肯 [ 34] 、柯斯加 [ 27] 、國會財政委員會主席杜妥夫特[ 35] 、國會歐洲事務委員會主席韓笙 [ 25] 、國會外交政策委員會主席麥森 [ 36] [ 37] 、執政黨自由黨國會黨團主席霍夫曼 [ 38] 、保守黨主席穆樂 [ 14] 、本特森 [ 32] 、人民黨主席柯斯加 [ 39] 、社會主義人民黨主席尼爾生 [ 40] 、外交部貿易促進司長歐林 [ 7] 、貝絲(Berit Basse)[ 41] 、國防部前部長蓋得 [ 42] 、台丹協會會長韓森 [ 38] 、哥本哈根兒童暨青年事務市長艾洛斯勒芙 [ 42] 、哥本哈根環境暨科技事務市長卡倍爾 [ 28] 、東區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布萊登蕭特[ 43] 。
代表機構
1980年,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 於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設立自由中國 新聞處 (Free China Information Office[ 44] )、經濟部 則設立遠東商務辦事處 (Far East Trade Office[ 44] ),分別辦理新聞及經貿業務。[ 45] 1991年8月7日,合併新聞處及辦事處,成立具大使館功能 的駐丹麥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46] )。1995年2月15日,更名為駐丹麥台北代表處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Denmark)。[ 7] [ 5]
1983年10月28日,由丹麥輸出推廣協會(Board of Export Promotion, Denmark)於中華民國首都臺北 設立類似功能的丹麥商務辦事處 (Danish Trade Organisations' Taipei Office[ 47] ,2008年更名The Trade Council of Denmark, Taipei[ 48] )。1988年10月,直接受理赴丹麥商務簽證。[ 7] [ 1]
經濟
貿易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於首都哥本哈根 設立駐丹麥代表處 經濟組 。[ 49]
近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 [ 50]
年分
貿易總額
年增減
排名
出口 至丹麥
年增減
排名
自丹麥進口
年增減
排名
2018
635,816,499
▼ 1.119%
50
340,437,807
▼ 3.790%
45
295,378,692
▲ 2.150%
49
2019
646,054,659
▲ 1.610%
48
347,891,361
▲ 2.189%
43
298,163,298
▲ 0.943%
45
2020
807,765,281
▲ 25.030%
44
395,602,905
▲ 13.714%
41
412,162,376
▲ 38.234%
42
2021
1,255,033,969
▲ 55.371%
42
474,746,572
▲ 20.006%
43
780,287,397
▲ 89.316%
39
2022
1,567,139,218
▲ 24.868%
42
476,783,736
▲ 0.429%
44
1,090,355,482
▲ 39.738%
36
2023
1,039,199,305
▼ 33.688%
44
351,451,046
▼ 26.287%
43
687,748,259
▼ 36.924%
40
2023年的兩國貿易項目如下:
出口至丹麥的前10大項目為:電話機 (包括智能手机 ),以及其他傳輸或接收聲音、圖像之有線或无线网络 通訊器具;鋼鐵製螺釘 、螺栓 、螺帽 、螺旋鈎、車用螺釘、鉚釘 、橫梢、開口梢 、墊圈 與類似製品;自動資料處理機 、磁性或光學閱讀機 ;車輛之零件與附件 ;不鏽鋼 條、桿、角、形與型;不鏽鋼扁軋 製品;機器腳踏車 與腳踏車 裝有輔助動力者、邊車 ;電路開關 、保護電路或連接電路用之電氣用具、光纖 、光纖束、光纤电缆 或光纖傳輸纜用之連接器;苯乙烯 之聚合物 ;其他塑料 製品與特定材料制成品 等。[ 51]
自丹麥進口的前10大項目為:發電機組 與旋轉變流機 ;醫藥製劑 ;豬肉 ;液體泵 、液體昇送器;人類血液 、供醫療用動物血液、抗毒血清 、疫苗 、毒素 、微生物培養物 與類似品;发动机 與电动机 ;变压器 、靜電式變流器與電感器 ;反應起始 劑、反應促進劑 與觸媒 ;農 林 或园艺 、家禽 或養蜂 用機械以及家禽孵卵器 ;其他船隻(包括軍用艦艇與救生艇 ),不包括划槳船 等。[ 52]
投資
丹麥由於市場規模 不大,早年臺商 赴丹麥投資甚少,直到近幾年為了拓展市場始設立據點,以併購 為主。[ 53]
根據中華民國經濟部 投資審議司統計,截至2024年3月,臺商赴丹麥總投資金額約1億0,122萬美元,計有15件。主要投資有:電子零組件 、批發 與零售 、石油 與煤 製品;电子计算机 、電子產品 與光學製品等。投資者有:鴻海科技集團 、康利資產管理公司 (國泰金融控股 子公司)、建大輪胎 、環球晶圓 (自中美矽晶分割)、合勤科技 、友訊科技 、台揚科技、宏達國際電子 、廣明光電等,多從事於電子、資訊與通訊產品 研發或批發;宏碁 、華碩 則透過代理商銷售,品牌 知名度 頗高。2020年,受益於丹麥政府提供之丹麥綠能 未來基金,促成Nordic Harvest與臺商源鮮集團合作在哥本哈根成立立體有機蔬菜種植農場 ,源鮮以技術入股方式投資Nordic Harvest,取得10%股權 ,並預計數年內將擴大為歐洲類似農場最大者。在丹麥尚無成立臺商組織,[ 29] [ 53] [ 41] [ 53] 亦無臺灣的金融機構 。[ 54]
根據中華民國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統計,截至2024年2月,丹麥赴臺灣總投資金額約72億5,255萬美元,計有164件。主要投資有:機械設備、木 竹 製品、运输 與倉儲 、批發與零售、資通訊傳播、營造 、科學與技術服務等。投資者有: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 、沃旭能源 、葛蘭富 、快桅集團 、诺和诺德 、喬治·傑生 、潘多拉珠宝 、维斯塔斯 、皇家哥本哈根瓷器 、Klee Engineering等。2022年,丹麥投資金額大幅增加,該年總投資金額約35億美元,成為歐盟會員國 對臺灣投資最多之國家,主要以投資離岸風力發電 與風電產業相關之金融保險 為主。[ 29] [ 53] [ 41]
2017年,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openhagen Infrastructure Partners, CIP)在臺灣設立辦公室,持續在臺灣建設風電,且在2019年完成融資。2019年,CIP與東元電機 簽署彰化縣 彰芳、西島兩座風力發電 陸上變電站 建置合約;2016年,沃旭能源在臺灣設立辦公室,獲准在彰化東南、西南外海興建經營900MW 的大彰化離岸風力發電場 後,於2018年選定西班牙商西門子歌美颯 公司作為首選風機 供應商。2020年,沃旭獲准匯入約8億美元投資臺灣的離岸風力發電。同年與臺灣大同通運、日本商船三井 的合資公司 大三商航運簽署為期15年的服務船舶租約船(MOL)租賃協議,該公司於2022年交付為臺灣建造全球第一艘服務營運船(SOV),以營運與維護沃旭的離岸風力發電場。沃旭並與台積電 簽署20年的綠電 購買合約,未來沃旭於離岸風力發電產出的綠電將全部售予台積電。[ 53] [ 55] [ 41]
會展
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國經協會)、丹麥能源聚落(Energy Cluster Denmark)、丹麥綠能聚落(Green Hub Denmark)共同舉辦臺丹經濟合作會議,至2023年已舉辦第2屆。[ 56]
交流
學術
中華民國教育部 提供臺灣獎學金 、華語文 獎學金給予丹麥學生赴台學習;外交部 另提供臺灣獎助金給予丹麥學者赴台從事研究。[ 31]
2018年7月,國立臺灣大學 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團隊透過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 與丹麦科技大学 合作,三方並簽署合作備忘錄 ,共同研擬離岸風力發電 專業學位課程,以加速人才培育。[ 41]
援助
2020年4月14日,對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 在全球擴散,中華民國外交部宣布第2波國際援助行動,其中捐贈130萬片口罩 給丹麥在內的8個欧洲联盟成员国 。[ 57]
協定
簽證
持中華民國護照 的中華民國國民 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丹麥可以「申根區免簽證 」。
持歐盟 的丹麥護照 之丹麥國民 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可以免簽證 。
歐洲申根區 給予持有載明身分證 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 之中華民國國民 可以申根區免簽證 入境(包括丹麥自治領的格陵蘭島 與法罗群岛 ),停留日數與申根區合併計算,每6個月期間內總計可停留90天。[ 59] [ 60] [ 61]
丹麥國民 持有歐盟護照 者也可以免簽證 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90天。[ 62]
交通
航空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3年7月8日):
注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組織和機構
外交史
政策和術語 國民出入境 對外雙邊關係
對外多邊關係
以粗體 標示者為邦交國 以「* 」標示者有單設或互設運作中的代表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