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中非共和國關係 (法語:Relations République Centrafricaine–République de Chine ),是指中華民國 與中非共和國 (通稱中非 )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2-1998年有官方外交關係 ,期間多次斷交與復交。1998年第3次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 互設具大使館功能 的代表機構。對中非的相關事務由駐法國台北代表處 兼轄 。[ 1]
政治
外交
紫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支持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 ,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其中包括中非共和國 。
1962年4月13日,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於首都班基 設立中華民國駐中非共和國大使館 ,但沒有派駐大使 ,而是代辦 。[ 2] 中非共和國則未設大使館、派駐大使。
1964年11月5日,與中華民國首次斷交。
1968年5月8日,恢復大使級外交關係,中華民國派駐大使。[ 2]
1970年,於首都臺北 設立中非共和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館 ,並派駐大使。10月8日,中非總統卜卡薩 抵臺訪問 ,總統蔣中正 在松山機場 以軍禮迎接。[ 3]
1976年8月23日,與中華民國第二次斷交。
1991年7月8日,再度恢復大使級外交關係,並互設大使館、互派大使。[ 2]
1992年5月11日,中非總統柯林巴 抵台訪問。[ 4]
1994年10月7日,中非總統巴達塞 率領外交暨法語國家事務部長貝達雅-恩加羅 、財政計畫暨國際合作部長竇古納(Emmanuel Dokouna)、國會關係部長賈巴(Geraro Gaba)等官員抵台參加中華民國國慶 活動;[ 5] 12月,中華民國外交部長錢復 訪問中非。[ 6]
1997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代表 秦華孫 ,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輪值主席身分,率團赴中非查訪維和部隊 任務執行情形,期間會見總統 、總理 、國民議會議長 等高層人士,並於議會 發表演說。中華民國外交部 指示大使館隨時掌握情勢演變,並提醒中非政府 與之接觸,不得損及與中華民國之關係,外交部常務次長鄭文華也前往中非訪問;[ 2] [ 7] 11月,中非財政部長道魯格 、外交部次長兼常駐聯合國代表 費南德斯(Fernández)抵台訪問。[ 2]
1998年1月29日,與中華民國第三次斷交。[ 8]
支持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
兩國在第3次邦交期間,中非共和國曾多次支持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
1993年10月,中非在聯合國大會 的總辯論中,為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 議題執言。[ 9]
1994、1995年7月,中非與中華民國的邦交國 連署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設立研究委員會將「根據會籍普遍原則並按照分裂國家 在聯合國已建立的平行代表權模式,審議在台灣的中華民國 在國際體系中的特殊情況」案列入議程。[ 10] [ 11] [ 12] [ 13] 年底,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以及聯合國成立50週年特別紀念會議中發言支持。[ 14] [ 15] [ 16]
1996年7月,中非與15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將「審議聯大第二七五八(XXVI)號決議 所造成臺灣地區二千一百三十萬人無法參與聯合國相關活動之問題」案列入議程。[ 17]
1997年5月,中非與8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向世界衛生組織 提案「邀請中華民國以观察员身份 參與世界衛生大會 」,並在大會中發言支持;[ 18] 9月,中非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中,以間接方式為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案執言。[ 7]
經濟
貿易
近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 [ 19]
年分
貿易總額
年增減
排名
出口 至中非共和國
年增減
排名
自中非共和國進口
年增減
排名
2018
246,489
▼ 13.669%
209
7,310
▼ 94.471%
223
239,179
▲ 56.021%
177
2019
2,483,532
▲ 907.563%
177
24,810
▲ 239.398%
219
2,458,722
▲ 927.984%
140
2020
118,140
▼ 95.243%
215
29,868
▲ 20.387%
217
88,272
▼ 96.410%
185
2021
81,455
▼ 31.052%
218
78,657
▲ 163.349%
213
2,798
▼ 96.830%
222
2022
66,180
▼ 18.753%
219
5,780
▼ 92.652%
222
60,400
▲ 2,058.685%
193
2023
1,862,893
▲ 2,714.888%
179
1,796,296
▲ 30,977.785%
170
66,597
▲ 10.260%
183
2023年的兩國貿易項目如下:
出口至中非共和國的項目為:氰化物 、氧氰化物與氰錯离子化合物 ;自動資料處理機 及其附屬單元、磁性或光學閱讀機 ;內科 、外科 、牙科 或兽医 用儀器與用具 ;特殊物品,含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 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等。[ 20]
自中非共和國進口的項目為:原木 ;紡織材料填充料及其製品、紡織纖維屑與小絨球;具有學術 或貨幣 價值之收集品與珍藏品 ;特殊物品,含進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電阻器 等。[ 21]
援助
醫療
1991年11月29日,成立駐中非醫療團,主要任務為負責友誼醫院及總統府醫療所的門診工作。[ 2]
農業
1992年2月,中華民國派出農業考察團前往中非,8月23日,派駐農業技術 團,下設5個分團,以協助水稻 、蔬菜 、瓜果 、旱作栽培推廣。為加強合作關係,於1994年5月設立姆波科 農漁牧示範訓練推廣中心,增加水產養殖 、畜牧 等計畫。1996年5月,中非發生兵變 ,農技團設備及財務損失嚴重。[ 2]
事件
兩國在邦交期間,中國輸出入銀行 (輸銀)提供貸款 資助中非共和國。斷交後,輸銀於2015年12月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 提告[ 註 1] ,求償包括未償還貸款與利息 。法院於2017年1月判決中非共和國須償還1億5,490萬美元給輸銀。[ 22] [ 23]
協定
簽證
持中華民國護照 的中華民國國民 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非共和國需要簽證。
持中非共和國護照 的中非國民 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需要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 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 的中華民國國民 可前往中非駐南非 、法国 大使館 申請簽證。入境須出示黄热病 的國際疫苗接種證明 (黃皮書)。[ 25]
持中非共和國護照 的中非國民 抵台參加由中央政府機關 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 ,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 26] [ 27]
交通
航空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截至2023年6月26日):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 或申請中非駕駛執照,並投保車險 ,可在中非駕車。[ 28]
注釋
參考資料
參見
外部連結
組織和機構
外交史
政策和術語 國民出入境 對外雙邊關係
對外多邊關係
以粗體 標示者為邦交國 以「* 」標示者有單設或互設運作中的代表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