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東加關係(英語:Tonga–Republic of China relations),是指中華民國與東加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72-1998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東加的相關事務由駐斐濟臺北商務辦事處兼轄。[1][2]
政治
外交
1972年4月10日,中華民國與東加王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3]
1975年6月,於首都努瓜婁發設立中華民國駐東加王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3]1978年兼駐吐瓦魯、1993年兼駐諾魯。東加則未設立大使館、派駐大使。
1987年8月2日,東加副總理杜伊達抵台訪問。[4]
1991年2月,東加政府任命大同公司總經理林蔚山為駐台北名譽總領事。[5]
1991年3月7日,東加王儲兼外交暨國防大臣杜包親王抵台訪問。[6]
1992年10月,東加國防司令杜包中校抵台參加中華民國國慶活動。[7]
1993年4月,東加首相魏亞男爵抵臺訪問。[8]
1997年9月,東加參與在库克群岛舉辦的第5屆「台灣/中華民國-南太平洋論壇國家對話會議」。[9]10月,東加大公主碧露麗富抵台參與中華民國國慶活動。[10]12月,國會議長富士度亞(Fusitu'a)抵台訪問。[11]
1998年7月,東加國王杜包四世第9度訪問中華民國。[3][註 1]8月,東加參與在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舉辦的第6屆「台灣/中華民國-南太平洋論壇國家對話會議」。[12]
1998年11月2日,東加與中華民國斷交。[3]
經濟
貿易
近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13]
年分 |
貿易總額 |
年增減 |
排名 |
出口至東加 |
年增減 |
排名 |
自東加進口 |
年增減 |
排名
|
2018 |
3,199,364 |
▼29.667% |
165 |
3,197,189 |
▼29.703% |
155 |
2,175 |
▲188.079% |
223
|
2019 |
3,658,253 |
▲14.343% |
170 |
3,630,779 |
▲13.562% |
159 |
27,474 |
▲1,163.172% |
204
|
2020 |
3,332,816 |
▼8.896% |
171 |
3,326,737 |
▼8.374% |
158 |
6,079 |
▼77.874% |
213
|
2021 |
2,079,311 |
▼37.611% |
183 |
2,075,756 |
▼37.604% |
167 |
3,555 |
▼41.520% |
218
|
2022 |
2,346,668 |
▲12.858% |
181 |
2,220,241 |
▲6.961% |
166 |
126,427 |
▲3,456.315% |
180
|
2023 |
3,103,302 |
▲32.243% |
174 |
2,921,321 |
▲31.577% |
163 |
181,981 |
▲43.942% |
170
|
2023年的兩國貿易項目如下:
出口至東加的前10大項目為:冷凍魚;塑料製餐具、廚房用具,其他家庭用製品與衛生保健或盥洗用具;有機表面活性剂、洗滌與清潔製劑;特殊物品,含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其他鋼鐵製品;铝製結構物及其零件,鋁板、桿、型材、管與類似品;水,包括礦泉水與汽水(碳酸水),含糖或其他甜味料或香料與其他未含酒精飲料;塑膠製供輸送或包裝貨物之製品、塑膠製瓶塞、蓋子與其他栓塞體;液體泵、液體昇送器;非動力之兩輪與其他自行車等。[14]
自東加進口的項目為:铜廢料與碎屑;水產无脊椎动物(甲殼類與软体類動物除外);鋁廢料與碎屑;自行車或機動車輛用之電氣照明或信號設備、擋風板刮刷器、去霜或去霧器;特殊物品,含進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男用或男童用服飾;電路開關、保護電路或連接電路用之電氣用具、光纖、光纖束、光纤电缆或光纖傳輸纜用之連接器等。[15]
協定
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與東加入境許可證的中華民國國民在首都的努瓜婁發國際機場入境時,可獲得停留最多1個月的觀光簽證。[17]
持有東加護照的東加國民抵台參加由中央政府機關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18][19]
交通
航空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3年7月19日):
注釋
參考資料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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