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籍政治人物謝淑貞,在擔任第19屆台東縣成功鎮鎮長任內,被鎮民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罷免程序。[1]
當日投票人數總計793人,其中同意票數為736票,不同意票數為46票,無效票數為11票,投票率6.96%。[2]由於有效同意票數未達成功鎮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因此罷免失敗,謝淑貞續任成功鎮鎮長,且不得再於剩餘任期内對其罷免。這是台東縣首次出現鄉鎮市長罷免案,也是該縣投票率最低的一次選舉。[3]
謝淑貞在2022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當選第19屆台東縣成功鎮鎮長,其夫黃博昌亦曾任成功鎮鎮長,八年任滿後接棒給謝淑貞。[4]
在其任內,謝淑貞被指控政見跳票及掏空鎮產。故罷免案在鎮民代表會主席及數名鎮民代表帶領下開始連署。[4][5]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第一階段為提議,提議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罷免第二階段為連署,連署人數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而罷免第三階段為投票,若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據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統計,成功鎮選舉人人數為1萬1556人,故第一階段至少需116人提議,第二階段需1156人連署,第三階段投票前統計需要2848票[6]。
年滿20歲,在成功鎮設籍超過4個月,且為中華民國國民者,可以參與罷免投票。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第一項,罷免投票的通過門檻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條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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