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8月29日,香港政府頒佈《香港電車條例》,鼓勵財團營運港島北電車系統。1902年2月7日,「香港電線車公司」(Hongkong Tramwa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3]在英國倫敦成立,負責建造及營運香港電車系統;但到了同年年底,這間公司被「香港電車局」(Electric Traction Company of Hongkong Limited)[4]接管。1903年開始,公司開始進行路軌鋪設工程,初期由堅尼地城至銅鑼灣鋪設單軌,其後延長至筲箕灣。
2009年4月7日,全資擁有香港電車的九龍倉集團宣布把香港電車的一半股份售予與法資的威立雅交通-巴黎地鐵中國有限公司(VTRA),並將日常營運交由VTRA負責。VTRA已承諾致力保存電車作為香港的獨特文化資產,包括電車的外觀和設計。VTRA同時在香港以外亦有經營有軌電車及渡輪服務[5]。2010年2月17日,VTRA宣佈已於3月全面收購香港電車。隨著威立雅交通於2013年合併改組成法國交通發展集團(Transdev)、及逐步出售股份予法國存託銀行,VTRA 改名為巴黎大眾運輸事業-法國交通發展亞洲有限公司(RATP Dev Transdev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