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維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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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陝西右布政使 |
籍貫 | 河南開封府扶溝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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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子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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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嘉靖二十年(1541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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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天啓元年(16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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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齐氏,贈孺人,继娶趙氏,封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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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維喬(1541年—1621年),字子遷,河南開封府扶溝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河南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九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二百九十七名進士[1][2]。任直隸真定縣知縣,考绩天下第一,萬曆元年(1573年)十二月擢升吏科给事中,查盘顺天钱粮,条陈驿政五事,三年六月转刑科右,四年三月升吏科左,五年三月升户科都给事中。九年五月出为江西左参政,十六年二月復除山东左参政、分守東兖,十九年三月升山西按察使,二十年七月官至陕西右布政使[3]。
家族
曾祖郝順;祖父郝文舉,號讷菴,祖母徐氏;父郝𨭉(1502年-1584年),字君才,號春田[4]。嫡母李氏;生母毛氏。具庆下[5]。兄维新,弟维康,太医院冠帶医士。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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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顧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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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真定縣知縣 1570年-15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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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周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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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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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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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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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2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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