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府,元朝末年,由朱元璋设置的府,属湖廣、湖北。
韓宋龍鳳十年(元朝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改中興路設置荊州府,治所在江陵县(即今湖北省荊州市)。辖境相当今湖北省宜都市到監利市的长江流域,属湖广布政司。清朝顺治初期 ,沿用明朝制度,仍属湖广布政司。康熙三年(1664年),属湖北布政司,终清一朝,下领七县:江陵县、公安县、石首县、监利县、松滋县、枝江县、宜都县,考评:冲繁疲难[1]。民国初年,全国废府,故废。
注释
- ^ 《清史稿·卷六十七·志四十二》◎地理十四△湖北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荊州府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圖書集成》
|
---|
1800年 | |
---|
1920年 | |
---|
1932年 | | 省政府直屬區 | |
---|
行政督察區 |
- 第一行政督察區(咸寧)
- 第二行政督察區(黃岡)
- 第三行政督察區(随县)
- 第四行政督察區(江陵)
- 第五行政督察區(襄陽)
- 第六行政督察區(宜昌)
- 第七行政督察區(恩施)
- 第八行政督察區(鄖縣)
|
---|
|
---|
1950年 | |
---|
1980年 | |
---|
2015年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