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荷蘭關係史 (台荷關係史 )是指台灣 有信史 以來至今與荷蘭 雙方在歷史上不同階段的關係,荷蘭最早於1624年統治台灣。随着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台湾 后,实际上與其国家外交关系重疊。
荷蘭統治時期
「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碑(1919年出土,今存澎湖天后宮 )
1568年起,哈布斯堡家族 統治下的哈布斯堡尼德蘭 (或西屬尼德蘭 ,今荷蘭)開始反抗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 的統治,引發「八十年戰爭 」。此時荷蘭也挑戰西班牙 、葡萄牙 等國壟斷的海權 與香料 貿易。1596年,荷蘭人的首航船隊抵達今印尼 爪哇島 的萬丹 ,然而鎩羽而歸。1599年7月19日,四艘荷蘭船從萬丹滿載香料返抵阿姆斯特丹 ,此舉讓荷蘭人繼西、葡、英 等國之後,崛起於海上。當時這隻船隊的副司令Wybrand van Warwijck即是中文文獻上的「韋麻郎 」。[ 1] :77
1600年,英國女王授予新成立的英國東印度公司擁有貿易特許狀。荷蘭人隨後跟進,1602年阿姆斯特丹、荷恩、鹿特丹 等地14家公司合組「荷蘭東印度公司」。荷蘭聯邦議會授予它在東印度的各種統治、徵稅、宣戰、締約等權力。它雖是一家公司,但是其在海外所作所為代表國家,聯邦議會得考核追認。[ 1] :78 荷蘭人在印尼萬丹(1598)、泰國 北大年 (1601)、印尼安汶(1605)、日本 平戶 (1609)等地陸續取得據點後,即思取得對中國 的貿易據點。[ 1] :80
1602年,荷蘭人一度打算於澎湖 建立根據地,然而明帝國 將澎湖視為領土,雙方引起衝突。最終在明將沈有容 壓力下撤退。事後沈有容立有石碑,碑上刻著「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 」
1622年6月,荷將雷爾生 一度占領澎湖,於澎湖風櫃尾建立貿易據點 。最後在明國與荷蘭談判下,明國同意對荷蘭占領大員(今臺灣)不加干涉。荷蘭在8月26日拆毀在澎湖的城堡,[ 2] :40 撤出澎湖,前往大員建立根據地。
今安平古堡中原熱蘭遮城 殘跡
162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統治臺灣南部,在今天的台南安平建立熱蘭遮城 作為統治中心。
荷蘭占領臺灣後,馬尼拉 的西班牙政府也感到威脅。1626年,西班牙駐馬尼拉總督施爾瓦 (Fernándo de Silva)命令伐爾得斯 (Antonio Carreño de Valdes)率領大劃船(Galera)隊及300人到臺灣。[ 1] :88 [ 2] :47 施爾瓦的艦隊北上5月11日先到三貂角 ,於雞籠灣內的小島(今和平島 )登陸。[ 3] :169 5月12日進入雞籠港,5月16日在社寮島 舉行占領典禮。[ 1] :88 [ 2] :48 將臺灣北部納入西屬東印度群島 。
1628年,發生濱田彌兵衛事件 。[ 2] :42
1642年8月,荷軍發動雞籠之戰 ,並奪取了雞籠島 上的制高點。西班牙軍因無力抵抗,8月26日向荷軍投降,從此退出臺灣。[ 2] :50
1651年,爆發在臺漢人反抗荷人統治的郭懷一事件 。最終在荷蘭統治當局與臺灣原住民聯守下平定,之後荷蘭統治當局建立普羅民遮城 。
1661年4月,鄭成功 軍隊登陸臺南,與荷方展開戰爭 ,1662年2月10日(明永曆 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和議成立。荷蘭人在鄭氏保證能安全撤離臺灣下,遞交降書 ,全數撤離臺灣,[ 2] :54 臺灣進入明鄭時期 。
鄭氏治臺時期
《第二、三次荷蘭東印度公司使節出使大清帝國記》書內插圖,清荷聯軍於金門烏沙頭與鄭軍交戰
鄭成功取得臺灣後,荷蘭亟思「光復福爾摩沙」,為此一度與清朝政府結為清荷聯軍 。1663年10月間,荷蘭艦隊司令率領16艘戰艦、2000名士兵,與清靖南王耿繼茂 、福建總督李率泰 簽定聯兵攻鄭協定。[ 1] :170 1663年11月清荷聯軍於金門與鄭軍遭遇,引發金廈海戰,清荷聯軍攻下鄭軍所據的金門 、廈門 兩島,鄭經 退守銅山 。然而清軍不願依約與荷蘭攻下臺灣。荷蘭艦隊司令一度轉與鄭經交涉,要求將臺灣歸還荷蘭、釋放被鄭成功扣留的俘虜以及賠償。鄭經亦欲聯荷抗清,曾於1664年覆信約結同盟,若荷蘭同意,「即授王以南澳之地,悉還荷蘭之人」,即願割讓廣東的南澳島 、並遣還荷蘭俘虜。但荷方對南澳島並無興趣,因此未進一步交涉。[ 1] :170-171
1664年8月,荷軍再度於雞籠上岸,重新修復1661年廢棄的聖薩爾瓦多城(北荷蘭城 ),派雞籠長官駐守,[ 1] :171 作為進攻台灣的灘頭堡。12月,荷軍與清將施琅 聯手從金門出兵攻臺,出航不久施琅即以海象惡劣而折返。[ 1] :171
荷蘭人致力於雞籠發展貿易,只是遇到與西班牙人同樣的問題,雞籠過於仰賴淡水原住民及華商提供糧食,1665年鄭軍進駐淡水 ,就讓荷軍感到補給困難。而且荷蘭商船來往福州、雞籠之間,本來就違反清朝海禁,清廷後來更禁止荷蘭人於福建貿易1668年,巴達維亞當局因雞籠長年虧損,決定撤出,隨後鄭氏王朝便於1669年佔領雞籠。
在鄭氏與清國較勁期間,1671年鄭經曾透過印尼 萬丹 一位漢人港主開珠(Caytsoe),向荷方表達願意結盟。然而荷方以音訊未詳,要求鄭方先遣還俘虜並道歉再說,此議最後不了了之。[ 1] :171
清領時期
清國政府針對滅鄭的方案,聯合荷蘭是解決東寧問題的選項之一。1679年(清康熙 十八年、明永曆 三十三年),福建總督 姚啟聖 在康熙皇帝 批准下,曾派遣特使團,攜帶敕書前往巴達維亞,商請荷蘭人派遣艦隊協攻臺灣。[ 1] :171-172 唯據《巴達維亞城日記 》1679年12月27日所載,東印度總督以無人統兵,以及當年清荷聯軍清國失約為由,拒絕合攻臺灣。[ 1] :172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明永曆三十七年),清將施琅發動澎湖海戰 ,率軍攻陷澎湖。鄭克塽 遞交降表,明鄭滅亡。當時針對臺灣棄留,北京當局態度不明。施琅曾請荷蘭俘虜帶信到巴達維亞當局,探詢公司願意花多少錢買回臺灣。不過鑒於當時英、荷在印度 經貿此消彼長,荷蘭對「光復福爾摩沙」已興趣缺缺。[ 1] :172-173 當時清方針對臺灣去留問題仍並無定見,朝臣也意見不一。如內閣學士李光地 曾主張「空其地,任夷人居之,而納款通貢。即為賀蘭(荷蘭)有,亦聽之。賀蘭豈有大志耶?」[ 4] 唯1684年2月,施琅上〈恭陳臺灣棄留利害疏〉,主張留住臺灣。康熙皇帝亦表態「若徙其人民,又恐致失所,棄而不守,由為不可」,最終拍板定案統治臺灣。[ 1] :173
1858年(清咸豐 八年),清政府在第一次英法聯軍 戰敗後,與英國等國簽訂《天津條約 》,開放臺灣(今安平港 )、淡水 港口。隨後西方國家亦立約臺灣開港 。荷蘭與清政府於1863年(同治 二年)8月24日立約,開放臺灣(安平港)、淡水港口。
臺灣開港後,荷蘭人再度來到臺灣,曾留下荷蘭籍船醫與安平當地女子的戀愛故事。知名歌曲《安平追想曲 》的故事背景經臺南市文獻委員指出,即發生於同治年間。[ 5]
日本統治時期
1935年4月7日,發生珠諾號事件 (ジュノー号事件)[ 6] :241 。因荷蘭籍運油船 珠諾號(ジュノー号)以躲避颱風 為由闖進澎湖 馬公 軍港第三區漁翁島 小池灣內,由於馬公港 屬海軍「要港部」(第二級軍港)所在地,並未對外開放,該船在臨檢後遭台南地方法院高雄支部檢查局偵辦。然而在4月一審審理期間引起軍方質疑珠諾號係間諜船,並且引起在臺右翼勢力如「在鄉軍人會臺北市連合分會」的鼓譟、宣誓與法院抗爭到底,並進入法院旁聽,引發法院出動憲兵、警官巡視。最終於6月10日判決中科以500圓罰款,本案定讞。然而右翼軍方在對判決失望下,更加宣傳強化國防的必要,並呼籲在臺增設師團 及鎮守府 ,欲達到目標主張廢除文官總督制度而恢復武官總督制度。珠諾號事件隔年(1936年),臺灣恢復武官總督。[ 7] 小林躋造 出任臺灣總督 。
1940年5月10日,荷蘭本土遭德軍 入侵 後,日方進一步要求荷方開放荷屬印尼 對日本企業的限制。5月16日,荷蘭本土淪陷後。日本駐巴達維亞領事在向荷印經濟局長Van Mook表示哀弔外,更進一步向荷印當局提出「勒索」資源的要求,即石油 、橡膠 、錫 、廢鐵等十三項輸出日本的最低數量。[ 8] 太平洋戰爭爆發期間,亦有臺籍日本兵 隨軍進入荷屬印尼。
中華民國統治時期
1950年3月27日,荷蘭與來臺的中華民國政府斷交。[ 9] 31日,關閉大使館。[ 10]
1979年,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於荷蘭海牙 成立「駐荷蘭遠東商務辦事處」(Far East Trade Office);1990年9月,更名為「駐荷蘭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1996年7月再更名為「駐荷蘭台北代表處」(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荷蘭則於1981年在臺灣設「荷蘭貿易促進會臺北辦事處」(Netherlands Council for Trade Promotion, Taipei Office);1990年更名為「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Netherlands Trade and Investment Office)。並自1995年5月起對臺灣民眾核發申根共同簽證 。[ 11]
1980年代,在范艾格 出任荷蘭總理 時代,荷蘭曾售予中華民國海軍 劍龍級潛艦 ,[ 12] 包括海龍 、海虎 兩艦。一度引起中國召回駐荷蘭大使,降低雙方關係。[ 註 1] 范艾格卸任後,曾於2000年4月[ 11] 、2002年4月[ 14] 及2006年5月三度訪問臺灣。2006年第三度訪問臺灣時,曾在亞東關係協會 會長羅福全 陪同下到臺南,獲市長許添財 招待參訪延平郡王祠 及安平樹屋 參觀,並至四草大眾廟 參拜,並前往參拜大眾廟後方的荷蘭人骨骸塚。[ 15]
2002年11月21日,臺灣學者曹永和 因研究荷蘭東印度公司,獲荷蘭女王 碧翠斯 頒授奧倫治-拿騷勳章 ,以表彰他對17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 在東亞活動歷史之研究的重要貢獻,他也是首位獲得該獎項的臺灣人。[ 16]
2020年4月27日,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 代表紀維德 (Guy Wittich)宣布,辦事處業務在過去幾年擴展許多新領域,因此即日起將過去名稱「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Netherlands Trade & Investment Office)簡化為「荷蘭在台辦事處 」(Netherlands Office Taipei),省略「貿易暨投資」等字。紀維德強調,「少一點、多很多」,辦事處也配合荷蘭改變全球識別形象,發表專屬識別標誌、更新網站。[ 17] 被視為臺荷關係的重大進展。
註解
^ 當時正值美國雷根 政府有意出售FX戰鬥機予臺灣,中國此舉被視為帶有警告美國的含意。[ 13] :214
参见
参考文献
參考書目
歐陽泰 (Tonio Adam Andrade)原著,鄭維中 譯。《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臺北: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2月一版。ISBN:978-957-32-5940-4。
翁佳音 、黃驗著。《解碼臺灣史 1550-1720》,臺北: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5日初版六刷。ISBN:978-957-32-8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