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際之戰(War Between the States)此說法於20世紀在美國南方廣受使用,但使用率不斷下降;在戰爭進行中則鮮有人使用。美國內戰官方紀錄(Official Records of the American Civil War)中,載有1865年馬里蘭州政治人士佛朗西斯·布萊爾(Francis Preston Blair)與傑佛遜·戴維斯於里士满的會議。布萊爾於會議中陳述,他「極其渴望見及州際之戰終結。」此詞自1868年起為人所知,時當前美利堅聯盟國副總統亞歷山大·史帝芬斯發行其著作《前此州際之戰的憲政觀點》(A Constitutional View of the Late War Between the States)。史帝芬斯並未於其著作中詳盡闡述此詞,但於序論中解釋此書之目的於「對於最近與人稱「美利堅合眾國」的「聯邦州」之間的州際之戰,呈現其憲政觀點。」此詞另一位具影響力的支持者為拉斐爾·西門斯(Raphael Semmes)。他於1868年出版其著作《州際之戰期間的戎馬生涯回憶錄》(Memoirs of Service Afloat during the War between the States),(但他於戰爭期間所發表之文章使用「內戰」(Civil War)一詞)。約瑟夫·強斯頓(Joseph Eggleston Johnston)將軍於1874年發表之回憶錄以《前此州際之戰期間的軍事行動、指揮記實》(Narrative of Military Operations, Directed, During the Late War between the States)為名。(但在這一波回憶錄潮流中實屬異類。聯盟國退伍軍人中之著名人物,約翰·戈登(John Brown Gordon)將軍將其1903年之著作命名為《內戰憶往》(Reminiscences of the Civil War)。此詞雖出現於眾多回憶錄與學術著作中,但於19世紀末之前在美國南方流傳不廣。
1880年代,「叛亂戰爭」(War of the Rebellion)一詞於美國東北方與美國國會中小有名氣(參見下節所述),但為南方人認為具有貶義。他們以為叛亂一詞言外之意為反抗官方法統,但他們並不承認這個法統。(雖說聯盟國於戰爭進行中時以「反抗者」("Rebels")自稱,但出諸北方人之口便具貶義。)州際之戰一詞於是用以作為叛亂戰爭之替代用語。聯盟國退伍軍人聯合)(United Confederate Veterans, UCV)於1898年決議通過:
這項運動遍及南方,通常受聯盟國之女聯合(United Daughters of the Confederacy, UDC)領導,於期刊、大眾文學、以及公立學校歷史教學等重要場合中,推行「州際之戰」的用法。1920年代,聯盟國之女聯合著名史學家與發言人米爾爵德·拉瑟福德(Mildred Lewis Rutherford)寫道:
此詞在美國南方流傳最廣,其他地區也有零星使用的例子,一般作為避免地域性衝突的禮貌性用法。位於阿靈頓國家公墓的美國海軍陸戰隊戰爭紀念館(Marine Corps War Memorial, USMC War Memorial)即使用此詞,即是一例。美國郵政總局於1994年發行以「內戰」/「州際之戰」為題之紀念郵戳。1860年代,一個官方組織以包含一切妥協法的方式命名為:喬治亞內戰百年紀念委員會紀念州際之戰(the Georgia Civil War Centennial Commission Commemorating the War Between the States)。
歷史上的用語
「叛亂戰爭」
「叛亂戰爭」(War of the Rebellion)自林肯總統時代起,華盛頓的朝野人士通常在官方宣言、往來通信、乃至日常交談中,皆使用「叛亂戰爭」一詞。此詞同時也是報紙記者、編輯、與參戰將士們的通用說法。在19世紀,北方喜用之說法為「前此之叛亂」("the late rebellion")。1880年,美國戰爭部編纂南北兩軍的軍事紀錄(即美國內戰官方紀錄(the Official Records of the American Civil War)),即以「叛亂戰爭」為標題。此詞於19世紀小有名氣,並常見用於北方的戰爭遺址,但已完全為「內戰」與「州際之戰」之用法所取代。
美利堅合眾國與美利堅聯盟國之戰
美利堅合眾國與美利堅聯盟國之戰(War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Confederate States of America),是戰爭期間里奇蒙的官方文件中所使用的官方詞彙。此詞之簡稱或為「州際之戰」一詞之起源。
南方獨立戰爭
南方獨立戰爭(War of Southern Independence)此詞,於戰爭進行中廣為流傳,但因南方無法達成獨立而迅即聲望下滑。後在20世紀於南方同盟(League of the South)與聯盟國退伍軍人子弟(Sons of Confederate Veterans)等承緒聯盟國的團體間重整旗鼓。
北方侵略戰爭
北方侵略戰爭(War of Northern Aggression)此詞,是聯盟國一方的愛國者們以此詞強調北方入侵南方,但流傳不廣,而事實上是南方挑起戰爭的爆發。
州權戰爭
州權戰爭(War for States' Rights)一詞具爭議性,這是新聯盟國(neo-Confederate)運動於20世紀末的用法,用以推行政治議程,主要是指戰爭是為了反對聯邦政府對州權利的干涉,而非為了捍衛奴隸制。1990年前並無史家使用,1860年代間亦無人使用。
其他詞語
其他的詞語更為少見,於今尤為罕用。在南方,有「維吉尼亞自衛戰」(War in Defense of Virginia)、「林肯先生之役」(Mr. Lincoln's War)、「分離戰爭」(War of Secession)等說法;在北方,則有「起事戰爭」(War of the Insurrection)、「拯救聯邦戰爭」(War to Save the Union)等用詞。後來的作者們曾發明「廢奴戰爭」(War for Abolition)及「阻止南方獨立的戰爭」(War to Prevent Southern Independence)等用詞,於書面及口頭上皆罕見罕聞。
戰爭剛結束時,下列的措詞通行一時:「此戰」(The War)、「前次之爭端」(The Late Unpleasantness)、以及「錯失之偉業」(The Lost Cause)。1866年出版的《錯失之偉業》一書作者愛德華·波拉德(Edward A. Pollard)本人當時為諸多使用「內戰」一詞者之例。
內戰中的各軍團命名法同於戰場命名則:北方通常使用河川名(波多馬克軍團(Army of the Potomac)、田納西軍團(Army of the Tennessee)、密西西比軍團(Army of the Mississippi)等等);南方則以地理分區命名(北維吉尼亞軍團(Army of Northern Virginia)、田納西軍團(Army of Tennessee)、密西西比軍團(Army of Mississippi)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