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繼先 (隆慶進士)

孫繼先
大明南京吏部主事
籍貫山西太原府盂縣
字號字胤甫,號南川
出生二月二十一日
逝世萬曆十四年(1586年)
配偶娶张氏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孫繼先(1540年—1586年),字胤甫,號南川[1]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盂縣(今山西省陽泉市盂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西鄉試第二十七名。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進士。擔任獻縣雄縣遵化縣内黄县知縣[2],萬曆十年(1582年),擢四川道御史[3]

萬曆十三年,擔任南京刑部主事[4]張居正死後,孫繼先相繼舉薦萬曆帝召回此前被罷免的官員,包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舉薦魏學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人。因弹劾户部尚书张学颜构陷刘台状,再劾学颜及李成梁,降级谪临清州判官,官至南京吏部主事[5]

家族

曾祖父孫文顯;祖父孫愷;父孫希哲,母張氏。具庆下。兄继芳。弟继原[6]

参考文献

  1.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上冊 ,445
  2.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25卷 ,2331
  3.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31卷 ,2442
  4.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59卷 ,2918
  5. ^ 《明史》(卷229):孫繼先 ,字胤甫,盂人。隆慶五年進士。居正既敗,繼先請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幷及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薦魏學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諸人。既坐謫,終南京吏部主事。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周班爵
明朝獻縣知縣
萬曆年
繼任:
張汝藴
前任:
王宣化
明朝遵化縣知縣
1571年-1573年
繼任:
宋仕
前任:
黃克念
明朝內黃縣知縣
1575年-1580年
繼任:
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