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琏长官司是明朝直隶于云南都指挥使司的一个土司,即孟连土司,治今孟连娜允古镇[1]。
元至正八年(1348年),原木连路被麓川路吞并,明朝初为麓川平缅宣慰司辖地,1402年后属孟定府。永乐四年(1406年)置孟琏长官司,辖境包括元时期的木连路和银沙罗甸府部分地区(今孟连、澜沧、西盟等县和缅甸掸邦东北萨尔温江以东部分地区)[2]
,车里宣慰司也赠予孟琏司一片土地(孟连土司曾帮助过车里宣慰,两土司曾经联姻,车里将部分领土划给孟连作为酬谢和陪嫁)[3]。嘉靖中期废除,万历十三年(1585年)复设,称猛脸。[4][5]
康熙元年(1662年)孟连土司归附清朝,依明建制仍为孟琏长官司。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升格孟连宣抚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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