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國禎(1527年—1604年),字君祉,號陽山,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軍籍,明朝官員,嘉靖壬戌進士,萬曆年間官至戶部右侍郎。
福建鄉試第四十六名。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壬戌科會試第九名,登三甲156名進士[1][2]。授浙江会稽縣知縣,署浙江山阴縣,以政績,隆慶元年(1567年)二月升戶科给事中,十一月升工科右,二年正月出为浙江按察佥事,升任江西左参议,六年十二月升广西副使,绥靖永宁叛亂。萬曆二年(1574年)正月改江西学政,五年正月迁广西右参政,七年五月升广东按察使,八年闰四月升云南右布政,九年十月转广西左布政。十二年八月復除河南左布政,十六年闰六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平定安庆、赣州叛亂。十八年三月晋南京刑部右侍郎,九月改北京戶部右侍郎,因母亲去世丁忧,辭職歸鄉。三十二年卒[3][4][5][6]。
曾祖莊宜傳;祖父莊安期,訓導;父莊偁,母楊氏;繼母陳氏。具慶下。從兄莊俊(布政司參議)、莊用賓(按察司僉事)、莊士元(刑部員外郎)。弟國祥、國裕、國祚、國禧[7]。
有子莊懋華、莊懋聲。
福建安溪縣清水岩千年樟木“枝枝朝北”旁,有一摩崖石刻,上刻“万历戊戌冬十月,晋江庄国祯、林云程、黄凤翔、林乔相、南安欧阳模、安溪詹仰庇同游此。”[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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