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目列出納粹德國政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與執行猶太人大屠殺期間在歐洲各地設立的主要集中營。注意,本列表並未包含所有的納粹集中營;更完整的列表可參見1967年由德國聯邦司法部所製作的集中營清單,其內包含了約1,200座集中營區與附屬營區[2]。線上百科全書《猶太虛擬圖書館(英语:Jewish Virtual Library)》認為德國在其佔領國內建造了約15,000座集中營[3]。值得注意的是,集中營不應與滅絕營混淆;後者的建造目的純粹是為了能在囚犯抵達時快速且大量地將之殺害[4]。 在萊因哈德行動中,索比布爾、貝爾賽克與特雷布林卡等滅絕營被當作「死亡工廠」使用;納粹親衛隊與警察在這些營區內以毒氣或槍決等手段殺害了近270萬名猶太人[4]。此外,本表列出的集中營主要作為拘留與強迫勞動營區使用。德軍在戰爭末期毀壞了多數營區,企圖湮滅戰爭罪與反人道罪的證據;不過,被迫踏上死亡行軍的數萬名猶太人最終仍為盟軍所救[5]。
集中營內關押了大量未經審判的囚犯。就現代史學史的觀點而言,集中營經常與系統性虐待、飢餓、強迫勞動與謀殺畫上等號。1933年至1939年間,集中營內關押的大多是德國共產主義者、社會主義者、社會民主主義者、羅姆人、耶和華見證人、同性戀者以及反社會傾向者等[6]。根據美國大屠殺紀念博物館的研究,當時的歐洲境內約有42,500處營區與猶太人隔離區,當中關押了約1500萬至2000萬名囚犯,且營區內常有奴役與強迫勞動等情事發生[7][7]。雖然「集中營」這個名詞經常用以代指所有的德國營區,但事實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歐洲存在著多種不同類型與功能的集中營。大屠殺學者將滅絕營與集中營明確地區分開來;前者的存在目的僅僅是為了殺人,但後者卻可再分為勞動營、戰俘營、中轉營或其他類型的營區[8]。
德國與納粹德國占領下的歐洲境內的營區系統在納粹政權的恐怖統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6]。下表列出的部分資訊引用自美國歷史學家露西·達維多維茨(英语:Lucy Dawidowicz)的專題論文《對猶太人的戰爭(英语:The War Against the Jews)》[9]。
下表列出的數字與統計數據援引自許多不同的資料來源,因此無法呈現出可作為代表樣本的統計總和。此外,本表基本上不列入猶太隔離區,除非該猶太區同時作為集中營使用;欲知相關資訊請參見納粹德國時期的猶太隔離區列表(英语:List of Nazi-era ghettos)。
维基共享资源上的相關多媒體資源:納粹集中營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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