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順(1511年—1568年),字子備,號匪石,又號海洲,祖籍山東文登縣,直隸德州左衛(今屬山東省德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辛丑進士,官至宣大總督。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山東鄉試第六名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八十六名,登第三甲第四十七名進士[1][2]。授河南原武縣知縣,有政績,得巡撫李宗樞、巡按御史楊勉學推薦。調高平縣知縣[3]。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選南京廣東道監察御史。以貪暴論罷徐州兵备副使王綖。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出為山西按察司僉事[4]。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迁布政使司参议,分守宣府,奉敕修边四百里,驻万全右卫。次年,迁按察司副使,整饬阳和兵备,迁右参政。不久,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擢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宣、大、山西三鎮軍務。同年十月,刑科給事中吳時來論其守禦無功,朝廷降旨,楊順、路楷均由錦衣衛逮捕押赴京師審問[5]。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因擒獲妖人呂鶴等,朝廷加宣大總督許論為都察院右都御史,閒住都指揮張翱等升實職,副使楊順賞銀幣。[6]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大同捕獲通敵者梁廷才等二十一人,朝廷下詔賞總督許論、巡撫齊宗道、兵備楊順、參議薛騰蛟等銀幣[7]。
其先世為山東文登縣人,明初徙德州左衛戎籍。曾祖楊興;祖父楊浩;父楊秉中,母李氏[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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