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秉彛(1512年—?),字性之,直隸廣平府永年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順天府鄉試第七十一名。嘉靖二十年(1541年)辛丑科會試第一百二十六名,第二甲第二十二名進士[1][2]。授无为州知州。任内“以教化为先,摒浮靡,禁坊刻,毁谣祠,新社学,一时称治。”擢升刑部员外郎,恤刑河南,治红罗女狱,辯查释放胁从者八百余人,歷官刑部郎中,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任池州府知府。
曾祖杜彬;祖父杜春;父杜浩。母郭氏。慈侍下。兄秉鈞、秉臣。弟秉倫[3]。生八子,杜廓、杜賡、杜序、杜廕、杜庇、杜縻、杜莊、杜庥。杜廕、杜縻俱進士,杜廓,舉人。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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