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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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籍貫 | 湖廣黃州府黃岡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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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十月二十三日 湖廣黃州府黃岡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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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用(?—?),字實卿,號見松,湖廣黃州府黃岡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舉湖廣鄉試第四十二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三名,登三甲第二十五名進士[1][2]。吏部觀政,本年授南昌府推官,十三年充本省乡试同考官,十四年升刑部主事,丁憂归乡。十九年复除本部,二十年差江北决囚。二十一年升员外郎,升郎中,万历二十二年接替孙成泰任邵武府知府一职,二十七年(1599年)由瞿汝婴接任。
萬曆二十七年三月升云南副使,二十九年考察致仕[3]。
家族
曾祖李森,曾任壽官;祖父李執中;父李田。母宋氏[4]。
参考文献
参考资料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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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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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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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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