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企仲(1561年—1643年),字伯墀,號弦蒲,陝西西安府華州渭南縣人,晚明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陝西鄉試第四名舉人,萬曆八年(1580年)中式庚辰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三名,三甲第二百一十八名進士[1][2][3]。以祖母年紀大為由,請求回鄉奉養祖母。後授刑部主事,擢太僕寺少卿,進太僕寺卿。萬曆三十年(1602年)直諫免除礦稅,因而得罪明神宗,被削籍歸鄉,天啟初年起復為太常寺卿。崇禎初年官至南京吏部尚書[4]。崇禎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軍攻破渭南,南企仲年過八旬,大罵不屈,絕食兩日而死[5]。其子南居業、族子南居益俱絕食而死[6]。
曾祖南金,資縣教諭加贈奉政大夫戶部郎中;祖父南大吉,紹興府知府;父南軨。母武氏[7]。子南居業、南居仁。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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