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瑞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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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中憲大夫江西袁州府知府 |
籍貫 | 浙江山陰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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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儀鳴,號鳴和,又號明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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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六月二十日辰時 (155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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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天啟元年辛酉九月十八日辰時 〔1621年11月1日(1621歲—11—01)(7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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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葬 | 杭州飛來峰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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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陳氏、余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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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朱統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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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舉人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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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鳳(1550年7月4日—1621年11月1日),行允三十六,字儀明、儀鳴,號鳴和,又號明和,浙江绍兴府山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浙江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4年)聯捷乙未科會試第一百六十名,廷試三甲第一百五十七名進士。禮部觀政,二月初任福建汀州長汀縣知縣,降調湖廣按察司照磨,升任河南汝州寶豐縣知縣,陞任袁州府知府,累官中憲大夫[1]。
家族
曾祖朱科,廪生贈御史。祖朱節(正德九年進士)、巡按山東監察御史,贈光禄寺少卿、崇祀乡贤名宦。父朱以浩,增廣生、冠带。前母阮氏、母徐氏,具庆下。娶陈氏,继娶余氏。子朱統元。[2]
参考资料
- ^ 「中憲大夫江西袁州府知府鳴和公傳」,《山陰白洋朱氏宗譜》卷六
- ^ 《萬曆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齿録》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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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汪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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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袁州府知府 1616年-16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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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黃鳴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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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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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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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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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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