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經邦(?年—1633年),字嵩磐,號方壶,陝西韓城人[1]。明朝政治人物。
解經邦於萬曆十九年(1595年)中辛卯科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中乙未科進士,初任山东峄县知縣,调繁大同县,擢户部主事,督海新二仓,晋礼部仪制司郎中,擢山西阳和兵备副使。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九月由山西按察使升为本省右布政,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升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天启五年(1625年),遼東戰事吃緊,明熹宗任命宣府巡抚解经邦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经略辽东[2],但解经邦三次上疏,以母病力辞重任,結果被熹宗以推避边务繁急,“著革职为民,永不叙用。”[3]著有《仪曹奏稿》、《抚宣奏议》、《中和堂集》。
解胤樾在崇禎癸酉(1633年)為其服喪,即他在當時已逝世[4]。
解經邦之兄解經雅、解經傳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亦中進士,其弟解经达、解经铉又中举和选为贡生,時稱「一母三进士,一举一贡生」。解經邦之子解胤樾、解胤標亦中進士。
Lokasi Pengunjung: 18.119.16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