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啟顏(?—?),字叔希,湖廣岳州府巴陵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湖廣鄉試第五十七名舉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會試第八十九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五名進士[1][2]。官监察御史。因使用杖刑打死宦官家人而被革职。
曾祖方昭;祖父方宗密;父方藻,母漆氏[3]。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