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義遺址是指二二八事件期間和臺灣白色恐怖時期,威權和黨國體制之下中華民國政府侵害人权的發生地,如決策地點、軍警特務機構辦公室、政治犯被逮捕地點,以及後續刑訊、審判、行刑地點的空間場域,由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及文化部下轄的國家人權博物館所審定[1][2][3]。為實踐轉型正義,部分不義遺址現整建為展館,供民眾參觀以落實人權教育。
沿革
2015年3月,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委託的游觀創意策略有限公司總計調查53處史蹟點。[4][5]2016年鄭麗君接任文化部部長後,指示不義遺址的概念成為文化部對於轉型正義的重要政策內容。因此從史蹟點調查研究中,抽取出45處地點,作為第一階段的不義遺址調查研究工作成果。[4][5][6]
2017年12月27日,總統令公布《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應予保存或重建,並規劃為歷史遺址。」[5]不義遺址的概念因而成為文化部對於轉型正義的重要政策內容。
標準
審定不義遺址之標準,是以「以證據完整度高、發生地明確、既有遺址產權為公有者為原則。調查過程係參酌國家人權博物館相關委託研究案成果,綜整現地勘查紀錄、調閱機關檔案、參照政治案件補、賠償資料,及解讀歷史圖資,交叉比對口述歷史、學術研究,以釐清侵害人權事件事實,並指認發生地之範圍及現況;根據以上相關資料逐一編撰個案資料表,進行諮詢會議及辦理書面審查,隨後,提送促轉會委員會議審定通過後,依法辦理公告。[7]
列表
目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已經於2021年及2022年先後審定公告二二八事件不義遺址25處、白色恐怖不義遺址17處,共計42處。
二二八事件
白色恐怖
參見
注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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