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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祥」。
陳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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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总理南京粮储兼巡抚应天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籍貫 | 江西瑞州府高安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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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應和,號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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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生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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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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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祥(?—?),字應和,號荷峰,江西瑞州府高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西鄉試第五十三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二十八名進士[1][2]。初授上虞知县,以内艰归。正德二年(1507年)补任直隶华亭县知县[3]。四年十一月,擢任四川道监察御史,巡按直隶。又巡按四川,淡素如寒士时。有御史素以贿闻,而依凭城社,祥发其私,诏免秩。及报命,以论堂官忤当路,正德十一年(1516年)外放担任广东惠州府知府[4]。桶江巨寇作乱,命王守仁往征之,祥灭其二巢,绩奏,加正三品服俸。升广东按察司副使,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升河南右参政,六年(1527年)五月升福建右布政使,十月任順天府尹。七年正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南京粮储、兼巡抚应天。十二年四月以拾遗致仕。
著作
著有《荷峰集》。
家族
曾祖陳啟信;祖父陳方興;父陳用,曾任教授。母謝氏[5]。
参考文献
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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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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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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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19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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