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用鑑(1789年—1867年),字明卿,號藻亭,又號人光,鄭崇科長子,鄭用錫堂弟[1]。道光五年(1825年)舉拔貢第一名,為北臺首位拔元,曾主講明志書院長達三十年[1]。
經歷
清道光五年(1825年),舉拔貢第一名,為北臺首位拔元,曾主講明志書院長達三十年。道光六年(1826年),循例在禮部覆試,御前殿試保和殿朝考,經取錄第七名,宅第(徵士第)位於中正路 北門街開台進士第對面。道光14年(1834年),因族兄郑用锡赴京任官,鄭用鑑接任院長。光緒十七年(1891年),光緒皇帝贈其題有「澤普瀛儒」的御筆金匾。1895年,日本首任臺灣總督樺山資紀贈鄭用鑑「學界山斗」匾額 。[1]
臺北舉人陳維英師受業於院長鄭用鑑之門下,此後陳維英掌教臺北及宜蘭仰山書院。[1]
著作
其著作有《易經易讀》三卷、《靜遠堂詩文鈔》三卷,但均因未刊而散佚[1]。
參考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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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鄭列傳、明朝宗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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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臣列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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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老列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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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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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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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四 | 海寇列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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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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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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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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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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