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軍人指服完常備役或預備役之後,退伍離開軍隊,恢復一般公民身份,至社會工作的人。
在中華民國服現役滿10年以上退伍者又稱為榮民。
英語:Veteran,字根源自於拉丁語:vetus,即「老」的意思。
在韓語中,參加過特定戰事的退伍軍人(如各國的韓戰、越戰、八年抗戰老兵)亦特別稱作參戰勇士(참전 용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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