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是法律容許工作者因結婚而休假,工資如數支付[1]。在世界上這是並不常見的法律,例子包括馬爾他(兩工作天 "two working days")[2]及愛爾蘭[3],中國大陸及台灣[來源請求]。
山西省是特別的享有30天的假期[4],青海省是特別的享有15天的假期[5]。
一般都是享有3天的假期[6],北京市在3天的基礎上,多加7天,總共10天假期[7]。軍隊的規定則是 3天的基礎 + "7天晚婚假" = 10天; 雙方都 享有晚婚假,但如果其中一人太年輕,則只有晚婚那個人 享有晚婚假[8]。
男:22歲+3年=25歲女:20歲+3年=23歲
在1982年,由於人口持續上升,所以政府建議年輕人就算到了合法結婚的年紀,都應該多長大3歲才結婚[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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