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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
肅清,是一個政治術語,即整肅清洗,意指政府或組織清除某些被視為身份不正的人或團體。在肅清的過程中,可能涉及到流血事件,也可以是通過非武力來解決的。然而,在歷史上,不少的被肅清者被軟禁、監禁、驅逐、流放、處死甚或记录抹煞;但也有的僅是開除、降職、免職、罷黜一切職權,有時事後能得到平反。
詞源
「肅清」一詞早見於西晉文學家陸機《漢高祖功臣頌》「二州肅清,四邦咸舉」,當時是指削平之意。其後,肅清除了有削平之意外,還有整頓的意思,《通典》﹕「開元元年,改雍州為京兆府,置牧如故,掌宣風導俗,肅清所部」。至宋朝,這詞引申為「彻底清除」之意。此後,肅清有了當今把某人或團體清除的含意[1]。
「肅清」的英文為「purge」,此詞最早見於英國內戰。1648年,保皇派與蘇格蘭人發動暴動,清教徒革命的領導人奧利弗·克倫威爾擊潰對手,並命令其部下新模範軍托马斯·普莱德上校(Thomas Pride)佔領了議會,把不服從他的議員全部破門,事件後來被稱為「普莱德肅清」(Pride's Purge),這是英語世界中首次使用這詞彙來形容把某團體除掉。
此外,「purge」一詞還常見於共產政權[2],比如在1930年代發生在蘇聯,由斯大林發起的政治血腥鎮壓和屠殺迫害運動大清洗的英文就是Great Purge。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被肅清罷黜,最後含冤而死;中國共產黨前領導人鄧小平也曾三度被肅清。
著名的肅清事件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