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基特漸漸成為一位受歡迎的辯護律師,但這也偶爾對他帶來一些麻煩,例如他曾經為了出席一場聆訊,被迫推卻為另一名客戶擔任代表辯方律師的邀請。[18]他的表現也令伯明翰司法界留下深刻印象,這使得有地方巡迴法官在1919年建議他前往倫敦發展事業。[19]最初,他對建議有所顧慮,認為「倫敦的競爭程度頗為不同,如果我在那邊失敗,我將會失去在這裡建立的一切」,不過他在1920年參與的一宗官司卻改變了他的想法。當時他在一宗有「綠色單車案」之稱的謀殺案擔任控方初級大律師,儘管他最後輸掉了官司,但表現卻得到辯方大律師愛德華·馬歇爾-賀爾爵士(Sir Edward Marshall-Hall)注意,對方後來更邀請他加入其位於倫敦的律師行。[20]伯基特來到倫敦之初,由於缺乏事務律師的人脈網絡,業務不太繁重;正好馬歇爾-賀爾本身是御用大律師,出庭時必須有初級大律師陪同,因此律師樓的文員總愛找相對清閒的伯基特擔任馬歇爾-賀爾的初級大律師。[21]
事業頂峰(1920年-1929年)
為馬歇爾-賀爾工作期間,伯基特曾接手數宗轟動一時的刑事案件,進一步奠定他在業界能言善辯的名聲。[22]1925年,高等法院審理一宗由陸軍中校伊恩·丹尼斯頓(Lieutenant-Colonel Ian Dennistoun)狀告前妻多蘿西·丹尼斯頓(Dorothy Dennistoun)的「單身男案」("Bachelor's Case")。案情指出,丹尼斯頓當初離婚的時候無力支付贍養費,但向前妻承諾將來有錢的時候會予以償還。[22]後來,丹尼斯頓迎娶已故卡那封勳爵的遺孀卡那封伯爵夫人阿爾米納(Almina, Countess of Carnarvon)為妻。由於阿爾米納從先夫的遺囑承繼得大筆遺產,連帶使丹尼斯頓受益不少。當多蘿西知道這個消息後,便要求前夫丹尼斯頓償還當初應許的贍養費,但阿爾米納卻視之為勒索,並要丹尼斯頓將之告上法庭。當時主審的高院法官亨利·麥卡迭爵士(Sir Henry McCardie)坦言該案「是我見過最難處理的訴訟」,[22]而馬歇爾-賀爾和伯基特則在案中代表阿爾米納和丹尼斯頓;至於多蘿西則由另一善於處理離婚訴訟的大律師埃利斯·休姆-威廉斯爵士(Sir Ellis Hume-Williams)代表。[22]
1931年初,伯特基在轟動一時的「燒車謀殺案」(Blazing Car murder case)中參與訴訟。[2]案情指出,1930年11月6日晚上,兩名居於北安普敦郡市郊的男子在回家路上見到遠處有強光,期間一名男子從路邊溝渠走來,一邊回頭望著遠方的強光,一邊跟兩人說「看似有人點起了營火」。[31]不過,當兩人走近光源的時候,卻發現是一部焚燒中的轎車,於是報警求助。[31]撲熄火警後,當局在轎車車尾箱發現一具已燒焦和無法辨認身份的男性屍體。警方隨後根據燒車上的車牌號碼,追查出車主是一名年約36歲、名叫艾弗烈·阿瑟·勞斯(Alfred Arthur Rouse)的男子,並迅即將之拘捕問話。[31]1931年1月26日,勞斯於北安普敦皇室法院提堂,被控以謀殺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當時控方外聘伯基特為主控,並由另一大律師理查德·埃爾威斯(Richard Elwes)輔助;至於勞斯則由唐納·芬尼莫爾(Donald Finnemore)代表辯護。[32]該案案情對勞斯甚為不利,首先,他被捕後接受警方錄取口供期間曾發表「我很高興事件已經終結」和「由我負責」一類的說話;其次,轎車的引擎沒有被啟動,排除了引擎意外點火的可能。[33]此外,勞斯以證人身份在庭上作供時宣稱,該名陌生男子是搭他的順風車,後來轎車因汽油用盡而停了下來,於是他叫陌生男子協助把備用的一罐汽油加入油缸,而自己則走到路旁小解。[34]他聲稱在小解時突然聽到隆然巨響,然後看到烈焰衝天,他相信是油缸爆炸,於是下意識地拔足狂拔,直到遇到路上的兩名男子為止。[34]
然而,經伯基特盤問勞斯等多名證人後,陪審團並不信納勞斯的版本,而且還僅僅用了15分鐘商議決定他的謀殺罪名成立,結果他被依例判處繯首死刑。[35]勞斯罪成後曾先後向上訴法院和時任內政大臣J·R·克萊因斯(J. R. Clynes)求情和提出上訴,但皆被駁回,最終當局在1931年3月10日正式執行死刑。出乎意料的是,勞斯上訴失敗後改口承認自己殺人,但他從未解釋殺人動機,而死者的真正身份至今也是一個未解之謎。[34]有意見則推論,勞斯原意可能是打算設下一個自己當場被火燒死的假象,然後隱姓埋名,令人誤信他已意外身亡。[36]
「布萊頓行李箱藏屍案」(1934年)
1934年,英格蘭海濱市鎮布萊頓先後發生兩宗相信沒有關連的「行李箱藏屍案」,其中伯基特參與了第二宗案件的訴訟,該案後來更被形容為「他處理過最成功的死刑案件」。[37]第一宗案發生於1934年6月,有人在布萊頓火車站發現一個藏著一名無頭婦女軀幹的手提箱。翌日,又有人在倫敦英皇十字火車站發現另一個載著一對人體下肢的手提箱。經初步調查後,警方相信發現的人體軀幹和下肢屬於同一名婦女,但死者的頭部和一對上肢始終下落不明,該案迄今也是懸而未破。[38]與此同時,一名叫維奧莉特·凱爾(Violette Kaye)、居於布萊頓的女子報稱失蹤,使外界聯想第一宗藏屍案的死者可能就是凱爾本人。[38]7月14日,警方盤問凱爾任職餐廳侍應的男友東尼·曼西尼(Toni Mancini),但曼西尼指出法醫報告推斷第一宗藏屍案的死者大約35歲,而且有五個月身孕,相反凱爾卻比死者年長十歲,因此他否認凱爾就是死者。[38]事實上,凱爾最後一次的露面時間是在5月10日,當日她被人看到在家門口的通道,狀甚不安;此外,凱爾原計劃到倫敦探望她的胞姊,但她的胞姊卻在5月11日收到她的電報,內文以大楷字母寫了「準備出國。真好。星期日啟航。遲一點再寫信。Vi字。」("Going abroad. Good job. Sail Sunday. Will write. Vi.")的訊息。[38]雖然郵政局職員無法記起電報由誰人發出,可是根據筆跡專家的鑑定,卻發現電報上的字跡與曼西尼在餐廳菜單上手寫的字體脗合。[38]5月14日,曼西尼在另一名朋友幫助下,把他的物品搬離與凱爾同居的寓所,但寓所內有一個非常重的行李箱,難以單單用手搬動。[38]當時的曼西尼向其他人宣告已和凱爾分手,對方已經前往法國巴黎,他又承認在凱爾離開時曾對她動粗。[38]後來,他還對一名朋友表示:「拳打女人有甚麼好處?這只會弄傷自己。你應該跟我一樣用鐵鎚打她、猛力的打」。[38]警方後來果真在兩人的舊居檢出一把鐵鎚。[38]
1936年10月,伯基特在華里絲·辛普森的離婚申請中擔任代表律師,由於來自美國的辛普森被指是新任英國君主愛德華八世的情婦,再加上這是她的第二次離婚,所以案件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43]案情指出,華里絲的第二任英籍丈夫是造船經紀商歐內斯特·奧爾德里奇·辛普森(Ernest Aldrich Simpson);離婚理由是因為丈夫早前被判在伯克郡一家酒店行為不檢罪名成立。[43]在離婚聆訊召開當日,華里絲在伯基特的陪同下到庭應訊,但其夫辛普森沒有出席抗辯。[43]在庭上,華里絲在伯基特的引導下交代了離婚理據,並向主審法官呈上三封信件作為證據。[43]最終主審法官安東尼·霍克爵士(Sir Anthony Hawke)宣告批准華里絲離婚,並在六個月後生效,而整個聆訊過程僅用了17分鐘便告完成。[43]
1924年,伯基特申請成為御用大律師,身兼國會議員的他旋於同年4月15日順利獲得委任。[49][50]當時多位法官對其獲得委任皆予以肯定,其中時任高等法院法官腓特烈·格里爾爵士(Sir Frederick Greer)認為「除非我的判斷力嚴重地偏離正道,你將會很快在前列佔一領導地位」;另一位高院法官威廉·芬利爵士(Sir William Finlay)也認為「我有信心你將來會登上業界的頂尖地位,我的信心他日得到印證後,我將會十分欣喜」。[51]成為御用大律師後首年,伯基特即於全年賺得8,600英鎊,是前一年的一倍。[52]
第二度晉身下院以後,伯基特要兼顧繁重的法律業務和國會工作,但仍得以經常出席國會辯論,並與約翰·西蒙爵士成為自由黨在立法事務上有關法律方面的主要發言人之一。[57]有一次,他對《1930年財政法令》其中一條條文的批評,就獲得不少自由黨和保守黨議員的認同,甚至乎保守黨的溫斯頓·邱吉爾也讚道「我甚少聽到對辯論議題如斯精闢獨到、與委員會討論性質那麼調和合拍的發言,就正如剛才那位尊貴博學的先生所作的演詞一樣」。[57]後來,伯基特帶領自由黨反擊由工黨提出的《1931年貿易糾紛草案》,幾致使草案「淪為破衣碎布」。[58]儘管草案最終因為有自由黨議員投棄權票而獲得通過,但伯基特在《草案》一役始終獲得不少讚賞,麥克唐納事後更再度邀請他出任法律政策專員一職,以接替因病逝世的詹姆士·梅爾維爾爵士(Sir James Melville),[59]但被他婉拒後,改由工黨的斯塔福德·克里普斯頂上。[59]1931年,工黨內鬨分裂,麥克唐納另立國民工黨,與保守黨和自由黨籌組聯合政府,而伯基特又一次被視為新政府法律政策專員的熱門人選。然而,由於自由黨從聯合政府分得的官員席位名額有限,最終他無緣獲得委任。[60]當時伯基特曾獲邀出任其他非法律職務作為補償,但他以自己「無法考慮出任要放棄自己事業的職務」而拒絕。[61]
聯合政府成立後不久,旋因經濟危機於1931年10月舉行大選,使得伯基特要返回東諾定咸選區展開競選活動尋求連任。這次他的主要對手是曾經在1929年大選交鋒的保守黨候選人格盧克斯坦。[62]在這次大選,礙於普遍輿論和廣大勞工都認為自由貿易拖累經濟,力主支持貿易保護主義的保守黨遂乘勢而起,在當年10月27日舉行的大選中取得佳績,而格盧克斯坦也在選戰中擊敗伯基特,並取得5,583票的多數優勢。大選過後的11月3日,伯基特獲告知假如他當初成功連任,首相麥克唐納將打算委任他當法律政策專員,這個消息使他失望不已。[62]對政治感到意興闌珊的他最終決定「告別東諾定咸選區」、淡出政壇。[63]伯基特後來曾於1931年和1932年分別獲邀擔任托奇選區和北康沃爾選區的自由黨候選人,但都被他婉拒;[63]其中後者過往多年來都由自由黨人穩守,加上議席因為唐納·麥克萊恩爵士(Sir Donald MacLean)死於任上而出缺,故外界普遍估計如果他願意出選,幾乎會在必勝無疑的形勢下重返下議院。[63]可是,由於伯基特不滿當時崛起的國民自由黨立場過份傾向保守黨,成為他拒絕出選的主因。[64]
此後的一段長時間中,伯基特都在高等法院過著平淡的工作生活,也不能擺脫對高院法官這份工作的厭倦。[87]他曾說:「我感到緊張,我對我寫的判詞沒有多少信心。我時常質疑我自己頒下的判決和損害賠償金之類的東西。雖然我在庭上的總結絕不差勁,可是我從沒有感受到光芒的成就感。」[90]1948年,艾弗烈·丹寧爵士和約翰·辛格爾頓爵士(Sir John Singleton)兩位資歷都要比伯基特淺的高院法官,均分別獲先行擢升為上訴法院法官,使伯特基又再陷入抑鬱。[91]
伯基特後期在上訴法院審理過的知名訴訟,計有1953年的大不列顛製藥學會訴博姿現金藥劑師(南方)有限公司案(Pharmaceutical Society of Great Britain v Boots Cash Chemists (Southern) Ltd [1953] 1 QB 401)和1955年的安托雷有限公司訴邁爾斯遠東公司案(Entores Ltd v Miles Far East Corporation [1955] 2 QB 327)等。[99]其中,法庭在後一宗訴訟首次認同運用電傳機締結的合約與一般合約同具效力,因此該案對當時的合約法起重要影響。[100]從上訴法院退休後,伯基特曾於1958年4月至1961年10月奉委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任內曾於1959年和1960年分別審理德姆科訴內政大臣案(De Demko v Home Secretary [1959] AC 654)和奧斯蒂梅訴都普車身有限公司案(Ostime v Duple Motor Bodies Ltd [1960] AC 459)。
晚年生涯 (1957年-1962年)
從上訴法院退休後一年,伯基特在1957年6月13日獲委任到一個樞密院委員會擔任主席,負責就時任內政大臣拉布·巴特勒被指不當使用電話截聽一事展開調查。委員會前後召開了29次會議後,伯基特撰寫了調查報告書並提交國會,結論支持當局運用電話截聽,認為具有實際效用。[101]同年12月9日,他獲時任首相哈羅德·麥美倫致函通知已獲提名封爵,[102]得到伯基特本人接納後,英廷復於1958年元旦授勳名單中向其冊封世襲男爵爵位,是為蘭開斯特郡阿爾弗斯頓的伯基特男爵(Baron Birkett, of Ulverston in the County of Lancaster),他隨後在1958年2月20日就任為上議院議員。[102][103][104]同年,他獲母校劍橋大學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LL.D.),校方在讚詞稱他「天生擁有如西塞羅的聲線,正是成為演說家的首要條件」,又謂「他善於左右陪審團的想法,技巧在當今無人能及」。[105]1959年2月,他在BBC電視節目《面對面》的首集亮相,他在節目中被形容是「本世紀、甚至是歷來最有名的三、四名刑事法律師之一」。[106]在政治和法律圈子以外,他也曾四度榮任倫敦的製革匠同業工會主席(Master of the Worshipful Company of Curriers)。[2]
加入上議院後,伯基特盡可能都會抽時間出席上院辯論。他在1959年4月8日於上院發表了他的處女發言,主題與英國的罪案有關。[107]同年5月,他負責在上議院首讀《淫褻物品出版草案》,草案最終獲得執政保守黨和在野工黨支持下獲得通過成為法令。對於草案獲得通過,伯基特曾在私人場合表示「英倫無論怎樣也不會在淫褻問題方面出現一條令人滿意的法律,但至少我們制訂的《1959年法令》是目前最好的一條」。[108]1961年,他再一次獲BBC邀請,到旗下BBC本土電台一連數集主講〈六大訟辯大律師〉("Six Great Advocates"),[109]六大人物除了有他曾經跟隨的愛德華·馬歇爾-賀爾爵士,還有派翠克·黑斯廷斯爵士(Sir Patrick Hastings)、愛德華·克拉克爵士(Sir Edward Clarke)、雷丁勳爵(Lord Reading)、基爾奧文羅素勳爵(Lord Russell of Killowen)和厄爾斯金勳爵(Lord Erskine)。[109]
伯基特喜愛郊野,在湖區長大的他更特別關注當地生態,嘗任保育團體湖區之友(Friends of the Lake District)的主席。[110]1962年初,國會就《曼徹斯特法團草案》發起辯論,草案其中一部份提出從湖區的阿爾斯沃特湖南調淡水到曼徹斯特,以滿足當地人口急速增長下對食水的需求。[111]這份草案雖屬私人性質,卻得到當局表態支持,使不少湖區居民和保育人士甚為憂慮,擔心會對生態造成嚴重破壞。[2]有見及此,伯基特在1962年2月8日最後一次出席上議院辯論,席間動議要求刪除草案中有關從湖區輸水到曼徹斯特的條款。[110]過往動議刪除私人草案個別條文的做法在20世紀只有七次成功的紀錄,不過他在辯論中強調「基於重大的原則性問題」,有必要交由全院定奪。[110]經過伯基特的據理力爭,上議院最終以70票對36票通過他的動議,而他的演詞更獲輿論形容為「打動人心、具說服力」。[112]否決草案條款後的第二天清早,伯基特在倫敦家中感到心臟不適,並在午餐後不久突然暈倒,隨即被送往醫院診治,證實其中一條主血管爆裂。[113]經搶救無效後,伯基特延至2月10日早上逝世,終年78歲。[114][115]身後,他的世襲男爵爵位由兒子邁克爾·伯基特承繼。[2]為了答謝伯基特成功協助抵制《曼徹斯特法團草案》,阿爾斯沃特湖遊艇會(The Ullswater Yacht Club)後來於同年設立了一年一度的伯基特勳爵紀念盃賽(Lord Birkett Memorial Trophy Race),以為紀念。[116]
個人生活
伯基特早年在吉百利工作的時候認識了露絲·「比利」·尼爾松(Ruth "Billy" Nilsson,?-1969年),露絲來自瑞典,是埃米爾·尼爾松(Emil Nilsson)的女兒。露絲後來為了伯基特辭去了在伯明翰布納維爾(Bournville)的工作而來到倫敦,兩人復於1920年8月25日結婚。[1][20]伯基特夫婦共育有一子一女,分別名邁克爾·伯基特閣下(Hon. Michael Birkett,1929年10月22日-2015年4月3日)和林內亞·伯基特閣下(Hon. Linnea Birkett,1923年6月27日-2017年7月16日),其中兒子邁克爾後來繼承了他的世襲男爵爵位。[2][117][118]另外,伯基特的興趣包括高爾夫球、木球、郊遊和文學等,尤愛查爾斯·狄更斯的作品。[2]他生前是白金漢郡阿默舍姆(Amersham)附近的哈伍德低地高爾夫球會會員。[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