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光甸(?—?),字子極,直隸安慶府太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應天府鄉試第八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三甲第一百一十七名進士[1][2]。任江西進賢知縣,值歲旱民饑,光甸移家穀千石以賑之,又為地方奏請建城,卒于官,士民建祠祀之。
曾祖程鍾;祖父程倫,知縣;父程紹頤,知縣。前母呂氏;陳氏[3]。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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