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篤臣(1530年—1575年),字敦甫,號恆齋,又號青陽居士,齋號春堂,直隸池州府青陽縣人,明朝官員。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應天府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三十五年(1556年)登丙辰科会试二百二十九名,廷试二甲七十九名進士,通政司观政,授任工部主事。因治水有功,四十二年升員外郎、郎中。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二月升任湖廣按察司副使,兼理荊州水利土堤事,當時遼王朱憲㸅荒淫無道,濫殺小民,篤臣頗不直。隆慶二年(1568年)張居正上疏彈劾憲㸅,朝廷派刑部侍郎洪朝選到荊州調查,憲㸅立一大白纛[1](白旗),上寫「訟冤之纛」,篤臣認為此為謀反,以官兵五百人將憲㸅拘捕。三年闰六月升遷江西右參政,五年四月升本省按察使,九月升本司右布政使,十月改山東左布政使。
萬曆元年(1573年)五月升為順天府府尹,掌控燕京,由於燕京權貴橫行,篤臣公正嚴明且用心施政,雖小事亦自治,權貴畏懼,但篤臣亦因而勞累過度而病卒[2]。有《春堂文稿》、《江漢堤防考》等傳世。
曾祖施戬。祖父施渶。父施宗周,贈工部主事。母徐氏,封太安人。兄施尧臣(副使)、敬臣(举人)、武臣(指挥佥事)、奇臣、弟问臣(生员)[3]。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進士登科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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