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泰國軍政府為了獲取友善同志團體在即將到來的選舉支持,2018年11月初其司法部提出了最新版的「同性生活伴侶註冊法」《Same Sex Life Partnership Registration Bill》草案,同月12日到16日也在曼谷、清邁與普吉舉行公聽會。根據最新版的「同性生活伴侶註冊法」,伴侶關係在法律上是「民事上的結合」而不是「婚姻裡的配偶」,其法律用字是『伴侶』,同年12月25日泰國軍政府內閣批准了「同性生活伴侶註冊法」,仍待國會通過。至此,泰国成为首个提出《同性婚姻提案》的东南亚国家。[4]。「同性生活伴侶註冊法」草案內容,同性伴侶可享有財產分配、遺產繼承等權利,預估能享有現行異性婚姻約9成的權利,不過,像是健保教育福利、公職人員的稅務減免,以及涉及家庭組成的事務如領養和人工生殖技術的權利,都不像異性戀夫妻一樣受到明文保障,所以有部分泰國同志反而擔心,隨者專法的制訂會產生同志是「二等公民」等相關的爭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