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律師辦事處(英語:Official Solicitor's Office)是根據《法定代表律師條例》建立,獨立於香港法律援助署轄下的其他單位,[1]負責代表未成年(未滿18歲)及無行為能力者的有關利益。[2]法定代表律師由法律援助署署長鄺寶昌太平紳士兼任,助理法定代表律師為陳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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