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演
沈演(1566年—1638年)[1],字叔敷,號何山,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萬曆十九年(1591年)順天鄉試第一名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與兄沈㴶同登進士,都察院觀政,八月授南京工部主事,二十二年調南京兵部,丁憂歸。二十六年補北工部主事,管器皿厂,調任禮部主事,升员外郎,养病,二十九年丁憂。三十二年補原职,三十四年升任禮部精膳司郎中[2][3]。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十一月升任福建右參政兼僉事[4],三十八年三月致仕。四十二年起任江西右参政[5][6]。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七月升任山西按察使[7],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三月升福建右布政使[8]。泰昌元年(1620年)擔任陝西左布政使[8]。 天啟三年(1623年)擔任順天府府尹,未赴任,八月因甘肃巡按御史高推疏参,降一级。天啟五年(1625年)五月降補湖廣右布政使[9],六月復任順天府尹,六年二月升任刑部左侍郎[10],閏六月被削籍为民。崇禎三年(1630年)起任工部左侍郎[11]。崇禎四年(1631年),升南京刑部尚書[12]。 家族轶事秀水朱大启有《吊沈何山诗》:「术士俱传不死方,临期一着费商量。无生无死原无用,莫向留城学子房。」[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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