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演

沈演
大明南京刑部尚書
籍貫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烏程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叔敷,號何山
出生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七月十二日
逝世崇禎十一年(1638年)
親屬(父)沈節甫、(兄)沈㴶
出身
  • 萬曆十九年順天鄉試第一名舉人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出身

沈演(1566年—1638年)[1],字叔敷,號何山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順天鄉試第一名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與兄沈㴶同登進士,都察院觀政,八月授南京工部主事,二十二年調南京兵部,丁憂歸。二十六年補北工部主事,管器皿厂,調任禮部主事,升员外郎,养病,二十九年丁憂。三十二年補原职,三十四年升任禮部精膳司郎中[2][3]。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十一月升任福建右參政僉事[4],三十八年三月致仕。四十二年起任江西右参政[5][6]。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七月升任山西按察使[7],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三月升福建右布政使[8]泰昌元年(1620年)擔任陝西左布政使[8]

天啟三年(1623年)擔任順天府府尹,未赴任,八月因甘肃巡按御史高推疏参,降一级。天啟五年(1625年)五月降補湖廣右布政使[9],六月復任順天府尹,六年二月升任刑部左侍郎[10],閏六月被削籍为民。崇禎三年(1630年)起任工部左侍郎[11]。崇禎四年(1631年),升南京刑部尚書[12]

家族

沈節甫工部侍郎。兄沈淙沈㴶

轶事

秀水朱大启有《吊沈何山诗》:「术士俱传不死方,临期一着费商量。无生无死原无用,莫向留城学子房。」[13]

参考文献

  1. ^ 錢謙益南京刑部尚書沈公神道碑銘
  2. ^ 禮部志稿.歷官表三 ,43卷
  3. ^ 禮部志稿.歷官表三 ,44卷
  4. ^ 明實錄:神宗實錄 ,452卷
  5. ^ 啟禎野乘 ,6卷
  6. ^ 明實錄:神宗實錄 ,572卷
  7. ^ 明實錄:神宗實錄 ,580卷
  8. ^ 8.0 8.1 明實錄:熹宗實錄 ,4卷
  9. ^ 明實錄:熹宗實錄 ,59卷
  10. ^ 明實錄:熹宗實錄 ,73卷
  11. ^ 明實錄附錄: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
  12. ^ 明實錄附錄: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 ,46卷
  13. ^ 《枣林杂俎·卷51》:吊沈何山诗 秀水朱侍郎大启,吊乌程沈尚书演。尚书亡子,客至不具宾礼。感赋一绝:「术士俱传不死方,临期一着费商量。无生无死原无用,莫向留城学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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