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铎(1487年—1544年),字崇道,号石江(亦作石岗)。江西泰和县蜀江人。明朝大臣。
治《易經》,由府學增廣生中式正德二年(1507年)江西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1],正德三年(1508年)聯捷戊辰科會試第二十三名,第三甲第三十六名進士[2][3]。授行人司行人,升工部虞衡司郎中,十一年二月以乞就近侍养双亲,改南兵部武选司郎中。其为人廉洁正直,敢于进谏,不阿权贵。
正德末,出爲福建延平知府,又调福州府知府,升任广东提学副使,嘉靖六年(1527年)十月升雲南布政司左参政,七年正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八年五月升南京光禄寺卿,丁忧归。十三年闰二月服阕,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再丁忧归。十五年八月服阕起复原职,十一月以原职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今江苏南京)地方,十八年闰七月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十九年二月改任吏部右侍郎,二十年四月以天变被罢免。欧阳铎在徭役税粮方面为明政府制定了新的制度。二十三年十一月卒,后赠工部尚书,諡恭簡。[4]
有《歐陽恭簡集》22卷。
歐陽歙、歐陽琮之後。曾祖歐陽廣湧。祖父歐陽時昇。父歐陽鶴。母王氏;继母康氏。具庆下,兄輅、曆、冕、歐陽席,同科进士;爕、時、育[5]。有伯兄歐陽燮,子歐陽獻。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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