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簡稱國際民航組織(法语:Organisation de l'Aviation Civile Internationale,縮寫:OACI;英語: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縮寫:ICAO),是一个联合国专门机构,專責管理和發展世界各國民用航空事務,每3年舉行一次大會。國際民航組織成立於1947年,共193個會員國。全球總部位於加拿大蒙特利爾。其職責包括:發展國際航空導航的規則和技術;預測和規劃國際航空運輸的發展以保證航空安全和有序發展。该組織還制定各種航空標準以及运行程序,以保證全球各地民航机构運作的一致性;并制定航空事故調查規範,這些規範被所有成員國之民航管理機構所遵守。
歷史
国际民用航空組織前身是根據1919年巴黎公約成立的空中航行國際委員會(ICAN)。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航空業的快速發展导致了一系列政治和技術問題,需要一個國際組織協調。在美國政府邀請下,52個國家於1944年11月1日至12月7日參加了在芝加哥召開的國際會議,簽訂《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又称《芝加哥公约》),按公約規定成立臨時國際民航組織(PICAO),因此12月7日是國際民航日。 1947年4月4日,公约生效,ICAO正式成立,並於5月6日召開第一次大會。5月13日,该組織正式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12月31日,空中航行國際委員會終止运作,資產轉移給ICAO。
總部及地區辦事處
總部: 加拿大蒙特婁
全球共設有八個地區辦事處[1]:
常驻国际民航组织代表
秘书长名单
理事会主席名单
會員資格
截至2019年4月 (2019-04)[update],共有193位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會員,包含193個聯合國會員國中的192個國家,加上庫克群島。
列支敦斯登(没有机场)是唯一没有加入该组织的联合国会员国,但该国政府授权瑞士政府可以将国际民航公约适用于该国领土。而其它没有机场的联合国会员国(摩纳哥、圣马力诺等)都已加入了该组织。[4][5]
中華民國(台灣)參與問題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