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于2021年对所有罪行废除了死刑[1]。
直到2021年,对普通犯罪废除了死刑,但对特殊情况下发生的犯罪(如战争罪)仍允许执行死刑[2][3]。此前哈萨克斯坦的行刑方式为枪决,常见为背后向后脑开枪。
沿革
哈萨克斯坦已知的最后一次处决发生在2003年,在5月至11月期间有17位罪犯被枪决[4][5]。2003年12月17日,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宣布暂停执行死刑,随后将约40名囚犯的死刑判决减为无期徒刑。2007年,哈萨克斯坦修订了《哈萨克斯坦宪法》,废除了对所有罪行的死刑,但造成人命损失的恐怖行为和战争下的特别严重罪行除外。
大赦国际将哈萨克斯坦列为“仅对普通罪行废除死刑”[2]。 此外,根据哈萨克斯坦法律,妇女不能被判处死刑。自暂停执行死刑以来,哈萨克斯坦已有6人被判处死刑。此后,除一人外,其余人的死刑都得到了减刑。2008年和2016年,哈萨克斯坦对联合国暂停执行死刑建议投了赞成票。
2020年9月23日,哈萨克斯坦总统卡西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宣布,哈萨克斯坦已经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该议定书要求所有签署国承诺废除死刑,托卡耶夫补充说,哈萨克斯坦签署该议定书是“为了实现基本的生命权和人的尊严”,并计划尽快在其境内废除死刑[6][7]。
案例
2006年,前警官鲁斯塔姆·伊布拉吉莫夫(Rustam Ibragimov)因策划暗杀著名政治家阿尔丁贝克·萨尔森巴尤利被判处死刑。2014年,伊布拉吉莫夫的死刑判决被改判为无期徒刑[8]。
2016年11月,哈萨克斯坦法院以恐怖主义罪判处杀人犯鲁斯兰·库利克巴耶夫死刑,因为他在阿拉木图针对警察的枪击案中杀死了10人(包括8名警察)[9]。库利克巴耶夫是目前哈萨克斯坦唯一被判处死刑的人。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