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号码俗称身份证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大陆每个公民从出生之日起、港澳台地区居民从申请居住证之日起、外国人在中国大陆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之日起[註 1],编定的唯一的(台湾居民定居福建省等极少数情况除外[註 2])、终身不变(变更性别[註 3][註 4]、更正出生日期、解决重号问题等极少数情况除外)的身份代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事务方面广泛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公民身份号码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1984年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开始签发时,其编号为15位,相对于18位编码,其出生日期码的年份只有两位,且缺少校验码。1999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的决定》(国发〔1999〕15号),这个文件规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建立和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根据同年颁布的国家标准,公民身份号码升至现行的18位。
组成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中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18位数字组合的方式是:
1
|
1
|
0
|
1
|
0
|
2
|
Y
|
Y
|
Y
|
Y
|
M
|
M
|
D
|
D
|
8
|
8
|
8
|
X
|
地址码
|
出生日期码
|
顺序码
|
校验码
|
- 地址码
- 出生日期码表示公民出生的公历年(4位)、月(2位)、日(2位)。
- 顺序码是给同地址码同出生日期码的人编定的顺序号,其中奇数分配给男性,偶数分配给女性。
- 最后一位是校验码,这里采用的是ISO 7064:1983, MOD 11-2校验码系统[5]。校验码为一位数,但如果最后采用校验码系统计算的校验码是“10”,碍于身份证号码为18位的规定,则以“X”代替校验码“10”。
例如,假设有一名女性,出生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对应地址码为110102),出生于1984年4月6日(对应出生日期码为19840406),登记时的顺序码为970(女性分配为偶数,男性为奇数),则校验码为X,完整的公民身份号码为11010219840406970X。如果这名女性出生在香港,并同时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那么在申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时,其对应地址码就为810000,又因为出生于1994年8月23日(对应出生日期码为19940823),登记时的顺序码为002(女性分配为偶数,男性为奇数),则校验码为1,完整的公民身份号码为810000199408230021。
2023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证件号码也为18位。虽然和公民身份号码相仿,但并不完全等同。
校验码计算方法
- 1. 将身份证号码从左至右标记为;即为校验码;
- 2. 计算权重系数;其中表示求余数。
所以:
i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Wi
|
7 |
9 |
10 |
5 |
8 |
4 |
2 |
1 |
6 |
3 |
7 |
9 |
10 |
5 |
8 |
4 |
2 |
1
|
- 3. 计算
- 4.
以下是用C++写的校验码检查程序:
bool check(char id[]) {
int index, sum, num;
for (sum = index = 0; index < 17; index++)
sum += (pow(2, 17 - index) % 11) * (id[index] - '0');
num = (12 - (sum % 11)) % 11;
if (num < 10)
return (num == id[17] - '0');
else
return (id[17] == 'X');
}
以及用R语言编写的小程序:
check_CHN_ID <- function(id) {
ids <- strsplit(as.character(id),'')[[1]]
if(length(ids) != 18) return(FALSE)
s <- sum(2^(17:1) %% 11 * as.numeric(ids[1:17]))
n <- (12 - s%%11) %% 11
ifelse(n<10, n == as.numeric(ids[18]), toupper(ids[18]) == 'X')
}
应用
重复号码
因为手工升号的原因,第二代身份证曾存在171万例重复的号码,公安部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后,公民身份号码重号人数至2017年已减至8人[7][8]。
注释
- ^ 对取得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而言是“证件号码”。
- ^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台胞在闽定居落户实现‘愿落尽落’”的意见出台政策措施——在福建省定居落户的台湾居民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时无须上缴原持有的证件,左列人员即可同时持有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35)与台湾居民居住证(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83)。
- ^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公安部三局关于公民实施变性手术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2〕131号):“对于申请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的公民,只要其出具国家指定医院为其成功实施变性手术的证明,公安派出所应予办理性别项目变更手续。性别项目变更后,应重新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其中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缴销,并为其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
- ^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公安部三局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8〕478号):“你总队《关于公民在国外实施变性手术后如何为其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的请示》(鲁公治〔2008〕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实施变性手术的公民申请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时,应当提供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地(市)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性别变更手续。性别项目变更后,应重新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其中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缴销,并为其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以往公安部三局文件规定与此件不一致的,以此件为准。”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用语中,“台湾居民”是指在台湾地区定居且不具有大陆户籍的中国公民,而台湾省与台湾地区涵盖范围有异,不能为户籍在台湾省外的台湾居民(例如金马地区居民)赋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