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普遍簡稱為1997年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是第9屆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於1997年12月8日舉行。這次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首次選出36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取代以前香港出身的政協所代表的廣東省。這次選舉有選舉候選人資格的人士(選舉會議)共有424人。[1][2]
背景
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正式成立,這標誌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香港的代表正式可擁有代表自己區域的身份。而在以往,英屬香港代表只能透過廣東省代表身份參與全國人大。
經過
1997年12月1日的選舉會議進行了預選,從72名候選人中選出54名正式候選人。由於第54、55名的候選人在預選得票相等,會議又對這兩名候選人進行了第二論投票。[3]
1997年12月8日的會議由選舉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行政長官董建華主持。出席會議的419名選舉委員會成員以不記名投票方式,從54名通過預選產生的正式候選人中選出了36位香港特區全國人大代表。[4]
選民資格
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以及不是推選委員會委員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八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臨時立法會議員中的中國公民組成。但本人提出不願參加的除外。[5]
結果
36名港區人大代表順利選出,並於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期開始(1998年3月)起正式就任,取代以往的第八屆廣東省香港代表。[3]
當選名單
當選委員
排序依照選票多少而定,排首位的是獲得最多票的候選人,如此類推。
未能當選的候選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