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简称民盟云南省委,是中国民主同盟在云南省的地方组织[1]。
历史沿革
1943年4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云南地方组织筹备小组成立。罗隆基、潘光旦、周新民、潘大逵、唐筱蓂担任筹备委员。1943年5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昆明支部正式成立。罗隆基担任主任委员。1944年10月1日盟员大会决定更名为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支部,并选举罗隆基、潘光旦、周新民、潘大逵、李公朴、曾昭抡、辛毅、吴晗、杨怡士为执行委员。1945年12月23日召开第一次盟员大会,选举楚图南、冯素陶、费孝通、闻一多、杜迈之、潘光旦、王振华、赵沨、杨维骏、刘宝煊、杨一波为执行委员。1946年7月,李公朴、闻一多先后被杀害,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支部机关被查封,其组织工作被迫转入地下。1947年,民盟中央派张默涛赴云南加强工作,成立民盟云南临时工作委员会,坚持地下斗争。1950年2月,民盟西南总支部任命苏鸿纲等15人组成民盟云南省支部临时工作委员会。1953年4月23日,召开民盟云南省第二次盟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支部第二届委员会。1956年4月,召开民盟云南省第三次盟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第三届委员会[2]。
机构设置
- 办公室
- 组织部
- 宣传部
- 参政议政部
- 社会工作部
- 研究室
职责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编委、省委统战部合发云编〔1996〕39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共云南省委的有关方针政策民盟中央、民盟省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工作计划,承担交办的其他事项。
- 负责全省各级盟组织的组织建设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 负责全省各级盟组织的思想建设工作。
- 负责组织民盟省委有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工作;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并提出建议。
- 负责组织各基层组织和广大盟员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我省的工农业、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各自所在单位的建设和发展献计出力,开展智力支边扶贫工作。
- 负责做好与盟员有联系的“三胞”及海外亲友的联谊工作。
历届委员会
第一届
第二届
第三届
第四届
第五届
- 任期:1962年8月-1980年2月
- 主任委员:寸树声
- 副主任委员:杨明、杜棻、竺良甫
第六届
第七届
第八届
第九届
第十届
- 任期:1997年5月-2002年5月
- 主任委员:高晓宇
- 副主任委员:孟如、周曾敏、廖鸿志、倪慧芳、施哲
第十一届
第十二届
第十三届
第十四届
第十五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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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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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 | 组成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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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特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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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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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管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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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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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沿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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