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繼登(1594年—1672年),字爾先,號龍門,晚號簣山老人,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1]。
生平
錢繼登生於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二月十日[2]。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浙江鄉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聯捷丙辰科二甲第三名進士。授刑部貴州司主事,審問珠商和宦官侵吞人民財物,陞郎中後亦摘除狡猾官員魏成銓的劣政。出為饒州府知府,恢復芝山書院,制止驕縱的淮王朱翊鉅,陞江西按察司副使,因父母逝世辭官回鄉[1]。起為江西布政使司參議,調江西按察司副使、兵備蘇松常鎮,因事被譴戍到建陽,再起為山西按察司僉事,轉尚寶司少卿,陞光祿寺少卿。
弘光元年(1645年)三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鹽法,兼督江防,四月兼撫淮揚,罷巡鹽御史,不久辭官歸鄉。隆武帝即位,徵為南京兵部右侍郎,任內保持氣節,不迎合諧俗。入清後不仕,居家潛心經史。晚年精研佛學。康熙十一年(1672年)卒,享年七十九歲[3]。
著作
著有《壑專堂集》、《東皋問耕錄》、《易簣》三卷等[4]。
家族
祖父錢堅;父錢吾德,嫡母魏氏。弟錢繼振、錢繼章。
注釋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錢繼登,字爾先,嘉善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刑部貴州司主事。鞫珠商與大璫干沒事不少貸。遷郎中,摘猾胥魏成銓等弊。出為饒州知府,復芝山書院。淮王驕縱,閩師不戢,止之不紊。擢江西督學副使,憂歸。”
- ^ 《钱继登生卒考及其园林之称谓考》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起江西督糧參議,調蘇嵩嘗鎮,以事獲譴,戍建陽。再起山西僉事,轉尚寶、光祿少卿。弘光元年三月,以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鹽法,兼督江防。四月,兼撫淮揚,罷巡鹽御史,辭歸。紹宗立,召南京兵部右侍郎。矜氣抗節,不諧於俗,卒年七十九。”
- ^ 《嘉善縣志》載:“錢繼登,字龍門,萬曆丙辰進士,官至右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鹽法江防,著《易簣》三卷。”
參考文獻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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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舒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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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饒州府知府 1620年-16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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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王庭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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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浙江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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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9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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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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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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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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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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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事榜內除名 共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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