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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国华」。
葉國華(1495年—?年),字尚賔,號觀吾,湖廣武昌府興國州人,軍籍,治《詩經》。
生平
七月十五日生,行一。由國子生中式湖廣鄉試第四十七名舉人,年三十八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一名,第三甲第一百一十名進士。觀都察院政,十四年任南昌县知县,陛戶部主事,卒[1]。
家族
曾祖葉思恭;祖葉鮮;父葉璁,教諭;母鍾氏;繼母劉氏。具慶下,妻郭氏,弟文華;士華;常華。
参考资料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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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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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南昌县知县 嘉靖十四年-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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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吴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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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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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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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8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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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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