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前725年?—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以字行,諡敬,通称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颍上(今安徽省颍上县)人,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齊國的政治家,哲学家,與樂毅齊名,周穆王的后代[2]。管仲虽然仅是齐国下卿[3],却被视为中国历史上宰相的典范,任内大兴改革,重视商业。[4]《国语·齐语》、《史記·管晏列傳》、《管子》、《左传》等都载有他的生活传记,《論語》中也有幾處關於孔子對他的評論,北宋蘇洵的《管仲论》也对管仲做出了分析和批判。
年轻时家境贫困,鲍叔牙與管仲交往,[5]往來過程中,管仲常佔鮑叔牙便宜,鲍叔牙不以為意,反為他著想,史稱“管鮑之交”。后来,管仲輔佐齐国公子纠,鲍叔牙輔佐其弟公子小白。
前686年,齐襄公被大夫連稱、管至父兵變殺死,公孫無知因而篡位。前685年春,齐大夫雍廪杀了公孙无知,公子小白即位,是为齐桓公,鲁国却支持其兄公子纠,因此齐国和鲁国之间发生战争,管仲射箭中了齐桓公的带钩,齐桓公裝死,騙過了管仲。後來齐国战胜,鲍叔牙向魯莊公要求处决公子纠,并把管仲交给齐国。在鲍叔牙强烈推荐下,齐桓公不計前嫌,拜管仲为相,甚至尊為「仲父」。管仲在齐国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倡「尊王攘夷」,终于帮助齐桓公成就了霸业。
一次,在管仲病危的时候。齐桓公找管仲商量谁可接相位,提出要将相位传与鲍叔牙。而管仲却坚决反对,认为鲍叔牙虽是君子,为人近乎完美,但过于清白而容不得一丝丑恶,不适合做丞相;最後管仲推荐了隰朋。[6]桓公四十一年,管仲卒。[7]
废除井田制,建立土地税收制度,允许土地买卖,承认土地私有化。建立常备军。
早在公元前八世紀的管仲已經掌握了鼔勵營商環境的基本法則:虛車勿索,徒負勿入,以來遠人。[8]意思是說空車來的和徒步背東西的,都給予免稅優惠,這樣就能吸引遠方的人來做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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