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帝國福建水師為隸屬綠營的軍事組織,福建水師提督為福建水師最高長官,品秩從一品,補服以麒麟為幟,原職初設於康熙元年(1662年),康熙七年(1668年)裁撤,康熙16年(1677年)復設之後,延續至光緒30年(1904年)裁撤,有清一朝計56任提督,有重複出任者4人,總計52人出任福建水師提督,茲列表如下:[1][2]
福建水師提督駐紮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廈門島,親轄本標,即水師提標營,分為中營、左營、右營、前營、後營,共計五營的提督直屬部隊;康熙23年(1684年)後,轄管金門鎮、海壇鎮、臺灣鎮、南澳鎮以及福寧鎮,其權力由閩浙總督節制約束。[1][2]
福建水師提督是清帝國存續最長的水師提督職位,在乾隆朝之前,福建水師提督的任免多從明代舊部出任,並頗有家族色彩,例如施琅家族、黃梧家族以及藍理家族,直到林爽文事件落幕之後,福建水師才漸漸擺脫明代降將後裔的影響。[1]:153[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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