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雲(17世紀—17世紀),字漢翹,南直隸泗州天長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王景雲是天啟七年(1627年)應天鄉試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2],部選期間已經抗疏談及民間疾苦,授西安知縣有治聲;十三年考察,降補廣東按察司知事,十四年升任常德推官,當時楚王驕縱虐民,有家奴蒼頭、盧兒挾著貴族勢力放肆,他持平地讓二任伏於法,辰州、沅州經過湖廣者總攜帶雲南、貴州的珍貨,舊例總收取關稅,他卻免去餘額,人們都認為他不畏權貴、為官清廉。弘光元年(1645年)補光禄寺録事,升大理寺右評事[3]。
家族
曾祖王寿平,乡饮大宾;祖王禹弼;父王遵名。弟弟王景元,有文藝聲譽[1][4]。
引用
- ^ 1.0 1.1 民國《備修天長縣志·卷八上·人物傳一》:王景雲,字漢翹,中萬歷【天啟】丁卯鄉試,(崇禎)丁丑進士。初授西安縣,部選甫膺即抗疏言民疾苦,比至任治聲翕然;遷常德府推官,是時武陵及楚王皆貴驕虐民,有蒼頭、盧兒挾勢炙不可聞,景雲獨持平抵二家奴於法,辰、沅間道楚者率滇黔珍貨,舊有關以稅其貨,獨却其贏餘,時以為破柱懸魚兼有之云。弟景元,亦有聲於藝林。
- ^ 民國《備修天長縣志·卷七上·選舉表一》:(天啟)七年丁卯(舉人)……王景雲……(崇禎)十年丁丑(進士) 王景雲 常德府推官
-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王景云,曾祖寿平,乡饮大宾;祖禹弼;父遵名。汉翘,诗二房,戊申五月十一日生,天长县人,丁卯三十九名,会一百二十一名,三甲一百三十名,工部观政,本年十二月授浙江西安知县,庚辰考察,降补广东按察司知事,辛巳升常德府推官,壬午本省同考,甲申降,乙酉補光禄寺録事,本年升大理寺右評事。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傳第三十九》:(永曆)時湖南疆吏之可紀者:……(嘗德)推官王景雲,天長人。崇禎十年進士。
參考文獻
- 民國《備修天長縣志》·卷七上·選舉表一
- 民國《備修天長縣志》·卷八上·人物傳一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傳第三十九
官衔
|
前任: 花上苑
|
明朝西安縣知縣 1638年-1640年
|
繼任: 洪明偉
|
前任: 程景頤
|
明朝常德府推官 崇禎年間-永曆年間
|
繼任: 趙伯榮
|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榜 |
---|
中式舉人 148名 | |
---|
|
崇禎十年(1637年)丁丑科殿試金榜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1名 | |
---|
|